,那天参加开业典礼的人尽管很多,也有一些高层人士,但余华没有出席。
“张实诚去了吗?”尤兵问。
谷一疯摇摇头,“按理说,滋补馆有“实诚”二字,应该是张实诚的买卖,那天张实诚居然没有到场。”
主人没有到场,却请来众多客人。在场的客人议论纷纷,有一些人想拂袖而去。可人家张实诚、余华通吃黑白两道,谁敢走?!就这样,大家吃了一顿莫名其妙的庆典饭。
“本以为这件事会到此结束。谁成想,回来后的第三天晚上,诡异的事情就发生了。”
那天晚上,谷一疯喝了不少酒,很晚才回到家中睡下。迷迷糊糊中,谷一疯闻到一股久违的香味。
“那香味也许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心动的味道。当时我只有一个念头,找到并吃掉那个散发香味的食物。”
谷一疯下床走出卧室,在客厅里发现了香味的来源。
“我当时想也没想,扑过去张嘴就是一口。”
香,真是太香了。
正待谷一疯咬第二口时,那食物居然嚎叫着反咬谷一疯一口。
“剧烈的疼痛让我清醒过来。再定睛一看,哪是什么珍馐美味,我手中紧抓的居然是养了七八年的金毛犬!”
金毛犬被咬掉半只耳朵,嘴里发出呜咽的声音,似乎十分恐惧。也恰巧金毛犬本能地反抗,唤醒了谷一疯。
“谷老大,你是不是在梦游?”项风问。
“我开始也是这么认为。可我无意中往镜子里一看,知道这绝对不是梦游!”
“你看到了什么?”
“看到镜子中的自己,嘴角滋出两对獠牙,上面还沾着金毛犬的毛发!”
啊!
众人不由大吃一惊,纷纷看向谷一疯的嘴角。
谷一疯无奈地摆摆手,“不用看了,獠牙又缩回去了。通过这些天观察,我发现,如果不沾染人或动物的鲜血,獠牙是不会现形的。”
“谷老大,你沾点儿鲜血,让我们开开眼界?”项风一脸好奇地提议。
“那就让谷老大喝你的血!”尤兵瞪了项风一眼。
“如今的我对于鲜血,如同平常人对于毒品。一旦沾上,就会嗜血成瘾。”
项风一缩脖子,“那就算了,虽然我身材高大魁梧些,但也禁不住谷老大你喝两天的。”
“这件事并不能说明与实诚滋补馆有关系。”士凤微微皱起眉头,看着谷一疯。
“刚开始出现这种诡异事情的时候,我并没有联想到滋补馆。可是,自从那天起,我带去实诚滋补馆的四个兄弟接连发生意外。第一个兄弟自杀了,将自己劈成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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