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发小,小学学大学,我们都是一个学校的,都是很好的兄弟。
我喜欢音乐,他一直都很支持我,我记得我五年级的时候,很想要一把自己的吉他,但是我家里穷,我爸爸很早去世了,只有我和我妈,我们买不起吉他。
他偷家里的钱,帮我买吉他,因此他被吊在房梁,被用皮带狠狠的抽,打得皮开肉绽的。
但是他依旧满不在乎的说:毛子,只要你将来成为歌唱家,一切都值了。
从那天起,我开始努力,我努力要成为一个歌唱家,后来受西方化的影响,我喜欢摇滚,也组建了自己的乐队。
当时我邀请他加入我的乐队,并且还想用他的名字作为我的乐队名字,但是他拒绝了,他说,你的乐队,该用你的名字。
所以我的乐队叫幸福计划,一支向往幸福,一支计划着幸福的乐队。
乐队成立的那天,我们喝了很多酒,一起躺在地坛公园的石阶,看着星空对彼此说:将来一定要幸福。
原本我以为我们都会幸福,直到一个女人的出现,打破了我们多年的兄弟情分。
他较本分老实,是什么事情都喜欢藏在心里的,什么感情都埋在心底的人。
而因为我喜欢音乐,音乐需要表达,尤其是是摇滚乐,加那个时候年轻气盛,所以我的表现往往都是很张扬的。
要知道张扬的男生,容易引起女生的注意。
尤其我还是当时第一个组建乐队的人,受到很多人的追捧,周围自然围了很多女人。
我虽然张狂,但我对待感情很认真,不会胡乱的去玩弄别人的感情。
那个女人,她很美,有着一种令人心动的美,她的眼睛犹如天的明星,深邃、明亮,又神秘。
她喜欢我,我也喜欢她。每次我们乐队演出的时候,她都会用自己明亮的星眸,一眨不眨的盯着我。
很快我们坠入了爱河,我们爱得死去活来。
我每天都会跟我的兄弟,说我们的一切,一起约会,看电影、散步、吃饭、接吻,所有的事情。
我很高兴,我也很开心,我想把我的一切分享给我的兄弟。
而我的乐队渐渐也进入了正轨,也越来越好,开始有人请我们演出。
我们演出多了,名气也有了,有公司找到我们,想要跟我们签约。
那个年代,能有这种际遇,我真的很高兴,很高兴。
我同意了,可是当时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求所有成员不能公开自己的感情。
当时为了音乐,为了乐队我想都没想同意了,因为当时港台那边都是如此,明星想要红,不能有私人感情,不然的话会影响事业。
签约之后,我更加张狂了,本来我以为,我算成不了歌唱家,成一个明星估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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