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笑容,用来打掩护简直不要太完美。
巫妖遇见这人皮主人的时间是在七年前,那时候的巫妖还用着别的皮肤招摇撞骗,混在人类中逍遥自在,遇上这表里不一的家伙完全是在一场意外,这家伙表面装作一个好人,其实就是一个贩卖人口的人渣,不少女孩子就是被他这张脸和花言巧语骗了,至于为什么这家伙要骗他,咳咳,当时不是没有其他的人皮可供选择,就只有一个女孩子的人皮套在身上,加上自己经常独来独往,这才让这家伙盯上。然后?当然是干掉他了,巫妖的先天技能“人性之眼”,一眼就看破,对于心怀不轨的家伙,巫妖可不会手下留情。
为什么用他的人皮,巫妖是一个有收集癖的人,只要好看实用他都要手贱的收集,这家伙的脸确实好看,还能起到掩护作用,更重要的是他是男的,不选他选谁。
望着湖面倒映中那张帅气的脸,蹲在湖边的巫妖就忍不住臭美一下,他真的是太帅了。
平静的湖面突然被打破,一个迅速的影子突破水面,狰狞的满口獠牙出现在巫妖面前,但他没慌,反而还很冷静,手往前一拍,长得和西瓜差不多大的食人鱼就被他拍进了湖里,掀起一阵波澜。
“哼,想咬我?想太多了。”被咬这么多次的巫妖已经训练出超乎常人的反应力,这种速度的突袭,一点难度都没有,不吹不意淫,他闭着眼睛都能打中。
拿起地上的大背包,背在背后,巫妖,不,他现在的名字叫做约翰,是这人皮原来的名字,因为他实在是懒得取名字。
离开湖泊,看了一眼最后的城堡,约翰走了,朝着被雾霾遮天蔽日的区域走去,身影逐渐被雾霾吞噬,最终看不见人。
………
………
在指路戒指的帮助下,一路直走不知道多久的约翰终于见到了出口,林间小道的尽头。虽然外头依旧是很难看得见人的雾霾,但比起“迷霞之森”两米内看不清的雾霾,这已经很好看见了,十米以内的范围还能看清。
尽管“雾霾洛德森”终日被雾霾笼罩的地区,是被诅咒的,但依旧还有其他生物居住在其中,“雾之都”正是能够适应雾霾气候的生物聚集的城市,约翰前往的目的地正是这座城市,以往的经济来源和装备都是从这获取的,如今也一样。
为了方便其他外来者前往雾之都,路上会设置很多指示道路的路标,只要跟着路标走,就会到达雾之都。
约翰跟着路标走了大概一天不眠不休的时间,来到了雾之都的城门口,在这里,他遇见了许多人类角度来看被称为“怪物”的生物,雾霾环境下顽强生存的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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