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重,易染风寒,还请姑娘珍重贵体。”
就是这么一张混帐的字条,司徒香香睡醒后,才发现它被压在自己榻前的矮几的砚台下,现在尚残留些许墨汁。
纸上,墨迹犹未风干,字体飘逸,挥洒自如,看来,这“小偷”似乎应该是个精通书法的行家。
司徒香香越看越气,尤其是字条上的后面几句,差点使她连肺都快气得炸了。
司徒香香虽然是个女孩子,却因为生长在北方陕西,再加上性格豪放,自幼就养成了裸睡的习惯。
幸好,昨天晚上因为下榻客栈,她身上还系了个大红色的肚兜,下面还穿了条短亵裤,总算有点遮掩,不至于乍泄春光。
但是呢,她这副失态的样子,毕竟不堪入第二者的眼睛,更何况,根据字条上的口气,以及落笔的字迹,司徒香香已经基本判断出,这人必定是个男子!
“睡态颇为不雅,帮助姑娘翻身两次,盖被三次”这些轻佻的话,让她看得脸孔发烧,心头鹿撞,恨得牙痒痒,发誓要把这个轻浮的下流胚子千刀万剐。
司徒香香因为一时与爹爹赌气,忿忿离家出走,漂泊江湖,素来聪明伶俐的她,在近半个月来,还是第一次,着了别人的道!
可令她感到奇怪的是,昨夜,她明明记得,自己是确保拴好了门,卷起了窗之后,才爬上床睡觉的,而且,她的听觉十分灵敏,稍微有点动静便会立刻醒过来,昨晚因为白天赶了很久的路,临睡前,又泡了壶香蕾饮喝,才会睡得比以前更死一些。
可是,这人偷偷摸摸地潜了进来,顺走了她颈上的玉佩,还在她床前的桌子上,磨墨,写字,甚至在中途搁下毛笔,替她盖了三次被子。
这一切动静,她居然都浑然不觉,这,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除非,这个人的功夫特别的高!
“哼!不管他的身手有多好,我都要一刀宰了他!这个混蛋玩意儿,竟敢欺负到本小姐的头上了!”司徒香香再一次恨恨地在肚子里对自己说着。
她又狠狠地灌了一杯辣酒,把警觉的目光移向门口,盯着大街的两边,看看有没有人要过来。
她从中午开始,就早早地来到这家酒楼了,等了将近一个时辰,那个混蛋却始终没有出现。
现在,酒楼里面,只有她一个客人。
按理说,如果还有人过来,那一定就是约她来这里见面的那个人。
那个家伙,行事颇为谨慎,所留的纸条,下不落款,上不署名,也没注明落脚的地址,否则,司徒香香早就找上门去算账,可是,此时此刻,她终究只有按捺住躁动,耐心地等待着……
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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