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马肉,没法将马肉存放起来,因此现在手上的肉很多,就算再给士兵们多吃一点也是可以的,但郑璃怕他们吃坏肚子,压根就不敢给他们多吃。
然而就算这样,最后还是有很多人吃坏了肚子。
长时间挨饿的人突然吃肉,肠胃受得了才怪!
不过,虽然很多人拉肚子了,这些士兵的精神状态,却前所未有地好。
郑璃见状,做了一个决定。
郑璃带着这只队伍,离开大齐来到了草原上。
这些士兵以前的生活的环境非常恶劣,边关本身离草原还不远,因此他们来到草原上之后,没有一点不适应。
甚至还很快活。
因为他们现在每天都能吃肉,不仅如此,他们竟然还有机会学骑马!
郑璃的前几辈子,很多有钱人喜欢玩马,郑璃虽然对这项运动并不如何喜欢,却也是学会了的。
现在,她就把自己学的那些骑马的知识交给了手底下的士兵,并且让他们学骑马。
他们的马很少,但他们的人也不多,这些人里能作战的就更少了……郑璃从中选出了三百多人作为“骑兵”,然后花了十天时间让他们学会了骑马。
期间,有些人怎么都学不会,还被她踢出了队伍。
十天后,郑璃带着这些人,抢了戎人的一个营地。
戎人虽然统一了,但并不住在一起。
他们的依靠放牧生活,要是生活在一起……他们养的牛羊,要不了几天就会把那块地方啃的只剩下泥土。
事实上,他们每次商量个什么事情,大军驻扎在一起,那块地方的草皮就会消失得一干二净……
他们骑的马都是要吃草的,马跑起来的时候,马蹄还会带起一块块的草皮,对草原的破坏非常大。
因此,戎人依旧分开居住。
而这次郑璃抢的,就是一个拥有几千只羊的小部落。
男人们都已经出去打仗了,家里就只剩下女人孩子和狗……
郑璃很轻松的,就将这些女人孩子全都捉住了。
她是从和平年代过来的,并不想杀人,但她手下的士兵却不同,他们当场杀了一些反抗的女人和半大孩子,之后,更是想要把剩下的人全都杀死。
“把他们杀了,谁去宣扬我们的威名?这么做还能帮戎人节省粮食……让他们活着!我倒要看看,没了牛羊,他们的家里人要怎么养活他们!”郑璃到底还是设法阻止了这场单方面的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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