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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叶流卿,会和叶潇悦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
她多么温柔、多么善良、多么优秀,叶潇悦就会多么恶毒、多么奸诈、多么让人恶心,人们有多么喜欢叶流卿,就会有多么讨厌叶潇悦,
她会让叶潇悦享受一把丧家之犬、人人喊打的滋味。
这是叶潇悦应得的。
有的时候,活着比死亡还要可怕,那种人人厌恶、人人喊打、没有人愿意与你接触、你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好不容易鼓足勇气出门,门外全是厌恶的眼神,就仿佛你是什么病原体一般,绝不靠近你一般,天大地大,仿佛就没有你容身的地方一般,活着就是一种折磨。
而这种遭遇,无疑是适合叶潇悦的。
叶流卿漫不经心地笑了一下,然后告诉那几个贩子,让他们把她送到那户刘姓人家。
而他们,就可以回去了,不可以再对女性出手,而是要多和叶潇悦接触,和上面那些人接触,所有的通话都要录下来发到她的邮箱,以方便最后她的查证。
那些人走了,而她被送往那个刘姓人家,门前有两条大狼狗,从原主的记忆中,叶流卿知道,这里养狗,都是为了寻找逃跑的女人们。
这个地方山高路陡,女人们想要逃跑是十分不容易的,全村的老少爷们都会去追,再带着几条大狼狗,就没有追不回来的。
所以家家户户,都养了几条狼狗。
叶流卿表现的很怕,她缩在那张土炕上,手还被绑在一起,整个人瑟瑟发抖,但又有着说不出的清丽动人,美的让人心里发痒。
刘大志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了这一幕。
乌黑的发丝披在肩上,衬得那张莹白的小脸更加白皙,粉/嫩/嫩的唇仿佛在吸引着人上去咬一口,再加上那带着几滴泪珠的眼眸,清澈动人,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美景,
这村子里所有的女人加在一起,都比不上她一根手指头。
刘大志这么想道。
他走上前,笑了一下,露出一口黄牙,即使隔着一断距离,叶流卿都能闻到那种口臭的味道,刘大志见到自己的漂亮媳妇,心里痒的不行,道:“媳妇,天色不早了,我们就睡了吧。”
叶流卿猛地抬起头来,那张莹白的小脸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他的眼前,粉/嫩的红唇微微抖动,最后轻轻地吐出几个字来,“……你……”
“……你叫什么?……”
媳妇的声音可真好听啊。
刘大志喜滋滋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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