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的话,完全可以融入这些或是深奥,或是质朴的文字里。
这些大师无一不是用伟大而残酷的生命体验在写文字。他舍不得淬炼自身,也没有这样的天赋,但他愿意念出来,愿意将他的感同身受,通通念给司芃听。
当他在心颤时,也能觉察到,司芃在慢慢靠近他。
要是他来选,他不会选《德米安》,最起码不会拿它做开端。剖析自我总是件痛苦而沉重的事情。只要闭上眼稍一思索,他脑海里便有长长的书单,适合在黄昏与夜晚与司芃依偎在一起,低低吟读,静静品味。
最近读过大卫·冯金诺斯的《微妙》,还可以,一个意外心动的吻;还有约翰·福尔斯的《法国中尉的女人》,两人一起踏上和时代相悖的不归路;还有格雷厄姆·格林的《恋情的终结》,勿论爱恨、猜疑与嫉妒都很狂热;还有斯蒂芬·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一生只够来爱一个人;还有……
对哦,怎么能没有马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一段深沉而无望的异国之恋,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穷尽爱情所有的可能。
毛姆、王尔德的很好;川端康成那般纤细敏感也很好。
太多太多。他只怕他还没读完,司芃就倦了烦了。
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还要期待下班的来临,比以往任何时候还要期待司芃给他发信息,说我到了。他走进书店,看见司芃随意窝在窗前的沙发里,橙色的光辉里一张出众的侧脸。
还是和初见时一样的英气逼人,但又不一样,少了冷傲多了温暖。抬头看他时,会莞尔一笑。手肘撑在沙发背,手掌捧着脸,眼神追随他的步子,一路跟过来。
那是只有情侣才懂的笑。那笑,是你来了,你今天很帅,我很喜欢这样的你,你过来陪我坐下,聊点什么?想看哪本书?今晚吃什么?做哪个姿势?
是和你相处的每一刻,都发自内心的觉得美好。那样的笑带来的心悸,真不亚于司芃穿着薄纱,躺在床上等他。
有次他拿了《小王子》在手上。司芃不屑:“我小时候翻烂的了。”可翻烂了也只记得干巴巴的情节:他住在一个星球,养了一只玫瑰。有一天离开他的小星球去旅行,到了地球上,遇见一只狐狸,狐狸对他说了一段堪称真理的话,……。
她离开那个童话世界很久了。
这次不在书店,在小楼主卧的贵妃榻上。凌彦齐说:“你不觉得这本书很适合在情人之间读吗?我是见到不同的版本必买,都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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