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一样的语气,一样的人事,听之却是全然不同的心境。她望着她宽阔的背脊,突然往后退了两步。
“怎么了?”陈嘉华回头,奇怪地问。
“不如,吃面吧!”夏之寒僵硬地笑,“炒菜做饭什么的太麻烦了!”
“我不爱吃面!”陈嘉华想也没想,答道,正巧,棉花糖也摸到了厨房,左嗅又盼的,慢慢蹭到了陈嘉华脚边。
陈嘉华眼一低,“吉蒙也不吃面!”
夏之寒不说话了。他是从小在北方长大,是很典型的北方男人,高大魁梧,俊朗爽净。在遇到她签之前,他本是很爱吃面的,但她不爱吃。
一开始,她没有说出来,他们约会的时候,他便喜欢带着她去面馆。面上来了,一人一碗,他吃得欢快,她就拿着筷子慢慢倒腾,翻转卷匀,在筷子上耍各种花式。
他只道她贪玩,在当时他的眼里,她就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但多了几次,他便发现她是真的不爱吃面,拿着筷子慢慢玩,只是为了消磨时间,等着他快点吃完。
她不说,他也能懂,只是需要点时间。那时,他们并不那么契合,一个成熟稳重,一个活泼调皮,一个事业有成,一个菜鸟级别。但这却并不影响他们的发展,反而慢慢地,相互之间更加吸引起来,并且磨合得很好。
或许,这也是陈嘉华当初为何要选夏之寒结婚的主要原因,也是夏之寒愿意与之闪婚的缘由。那时的他们,还相互信赖着。
后来,陈嘉华便带她去各式地方菜馆,尤其是湘菜馆。终于,她吃得欢了。他也跟着她一起吃米饭,到后来,竟成了习惯,从前一日不离的面食,也渐渐退出了他的菜单。
夏之寒以为,他是在刻意迁就自己。但分开之后,就没有必要再这样了。他吃面食的习惯,应该已经恢复了。但此刻,他却说他不爱吃面。
“还不快去切菜!”陈嘉华已经重新开了火,挽起衣袖开始翻炒。
夏之寒整理好思绪,乖乖地重新抄起菜刀。棉花糖也乖乖地躺倒厨房的角落里,吐着哈喇子巴巴地望着忙碌的两人。
大冬天的,做完这顿饭之后,两人都出了一身大汗。
坐在许久不坐的餐桌上,夏之寒闷着头不说话,只顾着低头吃饭,与地上吃得欢乐的棉花糖一个德行。
陈嘉华笑笑,也安静地吃。
窗外已经黑透,霓虹升起,照亮这个美好的夜。窗台上的小绿鬼慢慢爬着,头在龟壳里缩来缩去,仿佛也被这夜给醉了。
很多时候,尤其在我们还年轻着的岁月里,我们都不甘平凡,不耐寂寞,平淡的生活往往让我们感到无味。对于各方面都不平凡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当时光流转,岁月流梭,我们终于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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