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继承了周厨师的手艺,只要时间足够,他都会自己下厨。
上午八点多,给格温准备的是肉粥,鸡蛋,花生米,还有沙拉,简单又有营养,尤其是肉粥,文森花了几分心思,味道让格温欢喜。
每次,格温都不想离开,就因为文森的厨艺,让她难以忘怀,波士顿大学固然不错,但哪里比得上文森单独为她准备的美食?
吃完之后,两人一起开始收拾房间,开窗户透气,清扫地板和家具等等,两人分工合作,收拾的很快,完全没有疲惫,反而乐在其中,整个房屋内都散发了恋爱的腐臭味。
一切搞定,格温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文森拿来水果拼盘,还有一些零食和水,放在了桌上。
没过多久,房门就被敲响,文森欢喜的迎来了自己的朋友。
迎面一个拥抱,熟悉的香味,毫无疑问是约翰·特莱斯基,这家伙也是新生,骚包的家伙,成天喷香水。
在约翰身后,露出微笑的是个腼腆的男生,名叫哈维·蒙格瑞安,细密的头发梳的一丝不苟,带着一副黑色的眼镜,穿着得体的风衣,手上还提着一个方便袋。
在哈维的旁边,是一个体型娇小的亚裔妹子,她五官精致,穿着白色的羊毛衫,外面穿着一件背心,看起来很可爱。
李淑珍,来自香江的妹子,非常有才华的一个人,而且性格非常好,虽然对陌生人有些冷冰冰的。
“欢迎,快点进来!”文森推开约翰,笑眯眯的说道。
进入十月,气温骤降,寒冬以至,冷风吹的人难受。
都不是陌生人,早在半个月前,大家都认识了,也认识了格温,虽然是第一次来文森住的地方,不过也没有拘谨。
在门口换好鞋,三人依次入内,和格温打招呼,随意入座,文森则把哈维买来的东西放进厨房和冰箱。
文森准备中午下厨,亲自做饭,他很早就起来买好了菜。
今天对他来说,意义非凡。
……
约翰热情,哈维腼腆,淑珍可爱,三人各有特点,但都是非常有才华的家伙,更重要的是,三人都对文森的互助会很感兴趣。
在适应新的学习生活中,文森并没有放弃对互助会的推广,和朋友聊天的时候,就时不时的说起学习互助会,说起互助之家。
文森做过校内调查,发现学校内社团繁多,堪称五花八门,社团数量达到了六百多个,其中建立自己网站的社团就有五百多个。
而得到学校认可的社团,也有三百多个,也就是说,平均不到三十个学生,就有一个学生社团。
对于刚入学的新生来讲,选择社团也是一种苦恼,因为社团不仅是未来在学校内活动的场所,甚至可能关乎到以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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