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的这十六个任侠,只是聚集而来的豪侠而已,散漫惯了,会怕军法,但不一定能够在危急时刻还遵循军令。
这里的士卒,和苏昂早就习惯的那个世界不一样,个人英雄主义很重,哪怕因为爵位、职衔服从他,不彻底认可的话,内心里也没当成一回事。
就好像任侠里流传的一句话
深山苦修三十年,敢叫天地换新颜。
他们坚信要是丢掉家庭、朋友,丢掉所有的一切,深山苦修三十年,只要没死的话,必然是能够在一郡翻云覆雨的可怕强者。
当然,几乎不可能活下来,能丢掉一切的人也不多。
但这句话,彻底诠释了任侠的骄傲……
苏昂觉得和这样的士卒一起上战场,往后的憋屈,多着呢。
所以,只能让他们彻底信服……
眼看十几个任侠全都沉默,苏昂顿了一下,淡淡的道“怕?那就不要吃了。”
“疯子!”一个任侠攥紧拳头,猛然打碎了自己左肩的肩甲。
他低着头,踉跄着往行舍院门的那边去,他不再跟随苏昂和季然,作为违反承诺的代价,他打碎了自己的左边肩甲。
开战之前,肩甲碎。
此人已经不是士卒,需要去谋士所解除士伍籍,并且,他也做不成任侠了,要作为隶臣修建三年城墙,之后,回去做个平民百姓。
“去捕猎的时候,我以为自己不会怕,但事到临头,我怕了,什长大人,我对不起你,但你是个疯子!”
临走时,他低声道。
声音很低,但恰好能让人听见,苏昂笑了笑,偏头道“出具文书给谋士所,说这人情有可原,有我这个什长作保,不用做三年隶臣。”
剩下的十五个任侠,蓦然抬头,两眼大张。
不用做隶臣?那么,走?
他们这样想着。
可这时,满脸络腮胡的汉子哈哈大笑,大步走出,伸手扯了一块鹿肉狠狠的塞进嘴里,也顾不上烫嘴,狠狠的磨牙,含糊不清的道“鸿雁,某射的,某不只是要吃鹿肉,还要吃里面的大雁……什长大人,某服了,要是今天不死,此次征战,绝不会违反什长半句军令!”
剩下的十四个任侠目瞪口呆,忽的有一人哈哈大笑“兄弟们,人死鸟朝天喽!”当即坐下,更不客气的扯开烤鹿的肚子,揪出大雁腿就啃。
这是个会吃的,精细。
但就算会吃,挑了好的吃,明显也是食不知味,任侠貘和刚才射大雁的胡卓大口吃口,吃得满嘴流油,脖子埂出好大一块还硬往下塞。
好像吃了这顿,就没有下顿一样。
剩下的十四个任侠眼珠子红了,血液烧起来,“骇!”其中的几个一拍大腿,上前就要开吃,可这时候,围观的人群被人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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