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的地域辽阔不假,可是这个饭桌上的伙食,其实还真差不多。
就像是陈家,主菜就是这个野鸡炖松蘑。配菜,也是各种蘸酱菜和大葱。除了地方不对,刘富贵就觉得跟在家里吃饭也差不多。
温好的小烧,也被陈叔给端到了饭桌旁。拎起来一壶,微微的酒香就蹿到了刘富贵的鼻子里。
“陈叔,这个酒还真不赖。不过温了这么一下之后,搞不好第一次喝的人就得喝大了。”刘富贵笑着说道。
陈叔竖起了大拇指,“行家,能有个六十多七十来度吧。温过之后,入口绵软一些,不知不觉就会喝多了。”
“陈叔,您都不知道,刘哥可是真干将。昨天我们吃饭,刘哥还说少喝点儿呢,一个人就干了一斤半。”程刚苦笑着说道。
“这你还没看富贵在我们村里喝酒呢,都是直接用二碗喝,两口就下去一碗。”李凤九在边上说道。
“老婆子啊,今儿别管我了成不?让我陪着小刘好好喝点儿?”陈叔看向了陈婶儿。
“懒得管你,给我也倒一碗,今儿开心。”陈婶笑着说道。
在陈家,喝酒也没有用酒杯的习惯,都是直接用饭碗上。每个人都是两只碗,一个装酒,一个装菜。
小烧倒满,刘富贵凑近了深嗅了一口,一股浓烈的酒气这就有些冲鼻子。
“小刘,虽然你酒量好,第一次喝小烧,还是得慢点儿喝,要不然会呛嗓子。”陈叔笑着说道。
刘富贵点了点头,“那就按照我们昨天喝酒的章程,喝好不喝多,各人照顾各人咋样?”
“就这么地了,我先来一口。”陈叔说完就端起了酒碗,说是一口,直接干掉了半碗。
他是主人家,开了酒,也宣告着今天这个饭正式开始。刘富贵端起酒碗小喝了一口,没一会儿脑门上就开始冒汗。
他的酒量确实不差,可是那个是珠子帮忙的结果。这个小烧刚入口的时候,他仅仅是觉得有些辣,但是温热的口感还是很不错的。
但是当这个酒液过了喉,入了肠,就好象一道火线直接穿了过去,他脑门上的汗也不自觉地冒了出来。
按理来讲,这样的小烧属于劣酒了。可是这一口下肚之后,刘富贵竟然有一种很过瘾、意犹未尽的感觉。
然后都没有吃菜,端着的酒碗又凑到了嘴边,直接来了一大口。
这一口下去,他就有了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他都觉得以前的那些酒好像白喝了,纯爷们,就得喝这样的酒。
刚刚喝完酒,就看到自己的菜碗里有一条肥嘟嘟的松蘑。然后又看到自己的宝贝闺女,正满脸期盼的看着自己。
刘富贵自然是不能让闺女失望的,张大了嘴巴,将松蘑一口都给送了进去。
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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