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曾有多朝定都于此,又别名芙蓉城、锦官城等。
沈孤鸿三人到成都已在傍晚时分,斜晖洒下,成都城内的青石街道,更是透着一股古老而沧桑的意蕴。它似乎在诉说着千百年来它所见证的历史和沧桑,唯有懂得的人才会听到那如泣如诉的而又孤傲的历史之音。
沈孤鸿闭上眼睛,周围环境却是毫无遗漏的自脑海中浮现,川流不息的人群之中,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过客,但与这些人不同的是,他是一个能读懂此间风华的过客。
“我看咱们还是先找客栈吧!”觅芳说道。自下了大匡山,来到成都的这十多天里,他们一共经历了四次山贼的抢劫,住过两次黑店。不过凭着三人的高超武艺,应付起来到是极为容易。沈孤鸿和觅芳还没有出手,都一一被映庭给坚决了。这真的倒像是沈孤鸿说的,映庭这位武士,是为保护他们这两个主人的。
觅芳早就换上了一身淡绿色的衣裙,她玲珑有致的身材完全给显了出来,配上她那绝世姿容,当真是引得无数富家公子回头,只是一看到身旁带着杀气的映庭,又只得将头给缩回去。
成都此处少数民族众多,有回族、苗族、羌族、彝族等族别,街道上来往行人有半数皆是身着各色民族的服饰。当此之际,儒家礼乐盛行之时,在这成都城内,却是还没有那许多的礼仪规矩。各族少女皆着本族最为华丽的服饰,将他们的异样风采给凸显得淋漓尽致。
沈孤鸿三人走了一会,终于在城南的一处僻静巷子里找到了一家名为悦客居的客栈。不仅如此,剩下的也恰好只有三间房了。
“按理说来,这大城市中客栈多得数不清,要找到一处住处应该很容易,可是现下都住满了人,而且房间还这么贵,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觅芳道。
沈孤鸿道“你忘了吗?再有几天就是八月十五了,成都的灯会可是极为出名的,想必那些来成都的人都是来来看灯会的吧!”
“原来如此,要是咱们来得再晚一些,是不是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觅芳又道。
沈孤鸿点头“确实有可能!”
映庭这时道“不管便宜还是贵,咱们都只住这个晚上。”
觅芳这时却是想到“不知道这个成都的灯会是个怎样的好看法?竟然令得这许多的人都赶过来看。”于是便道“反正咱们也不差这两天,要不看完灯会再走吧!”
映庭看了沈孤鸿一眼,道“时间由他安排即可,我只负责打架!”
沈孤鸿这次出大匡山,目的是要去流放王侁的金州,这才借道成都,走剑阁。这般走法本就是在抄近路,为的是早些时日到达金州。成都的灯会虽负盛名,但他却是半点心思都没有。只是这时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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