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躺了一会儿,听到有人按门铃。
我挣扎着起身,在猫眼看到是七彩。
一开门,七彩拿着一盒感冒药和一个白色的小袋子,看来里面装的是饭菜。
“哟,翠花儿办事儿挺利索的……”一口一个翠花儿,我都叫得顺口了。
“先吃饭,感冒药随身带着,饭后半小时再吃!”
七彩丢下这样一句话,然后又从挎包里拿出一部手机给我:“这是刚刚买来的新手机……”我接过一看,还是一部老人机,除了打电话的功能之外,啥也没有,不知道这七彩是怕手机功能太多坏事儿还是舍不得自己的钱啊。
不过我没有玩儿手机的爱好,只要能当个通讯工具就可以了。
我在吃东西的时候,七彩拿出一张名片给鹿晴打电话,我才想起昨天交换名片的时候,好像确实是七彩把鹿晴的名片收下了。
七彩和鹿晴约了时间,半小时后在酒店下面碰面。
我吃完了东西,七彩忽然从挎包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我。
我仔细一看,居然是一支钢笔。
正想问七彩给我一支钢笔干什么,紧接着七彩给我使了一个眼色,拿出本子和笔,刷刷刷写了一段话。
看到这段话我才彻底震惊了,她给我的不是一支普通的钢笔,而是……钢笔手枪。
仔细阅读七彩写下这段话,我感觉像是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一样。
这支钢笔手枪里面有一发子弹,可以在十米之内取人性命,是给我用来伪装和防身的,扳机就在钢笔盖侧面的一个小小的像螺丝的玩意上面,只要一按,子弹就会打出去。
卧槽,居然还有这么好的玩意儿?
说真的,我连手枪都不熟悉,更别说钢笔手枪了。
记得第一次接触手枪,是在山爷的场子里,当时傅无意送给我一把让我防身……可我没想到技术居然这么先进,居然还有钢笔手枪?
我不知道这玩意儿威力有多大,但十米之内就能取人性命,那绝对是个好东西,而且这东西容易携带伪装,不容易被人发现。
看来七彩也是在为今天和鹿晴之约做准备。
见我一副惊讶的样子,七彩有些鄙夷地看了我一眼,给我的感觉就是在说我少见多怪。
我拿起钢笔的一头,对着七彩。
七彩瞳孔瞪大,一把抓住我的手,压低声音沉声道:“你干什么?”
我嘿嘿笑道:“就是……试一下……”七彩冷笑道:“只可以用一次,五万块一支……”我愣了一下,不由得吞了一口唾沫。
开什么玩笑?
五万块一支?
这特么只能用一次的东西还要五万块?
不过想想也是,物以稀为贵,而且一分钱一分货,这样的好东西,那绝对是物超所值,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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