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手制作的地图,探险船上的航海日志已经被送往了荷兰本土。
这完全是盗取别人探险成功的行为,但李明勋将其理解和定义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摘取果实,放着已经存在的路线不使用,而让手下去盲目的探险是完全愚蠢的行为,事实上,社团早就在巴达维亚接触过塔斯曼,提出了非常优厚的条件,如果他同意,李明勋甚至可以告诉他一些穿越者才知道的信息,让他避免走弯路,可惜的是,那位伟大的探险家对于尼德兰联省共和国、荷兰东印度公司和他的伯乐,范迪门总督有着坚定的忠诚信念,李明勋只得选择盗取航海资料和雇佣佛雷斯这个贪婪鬼的办法来应对。更新最快,最好的醉书楼1小说阅读网www.zslxsw.\\com
在荷兰人的资料里,澳洲大陆被称之为新荷兰,但在塔斯曼之前,他们也只是登陆了澳大利亚的西北部,毫无疑问,上千里的贫瘠土地、恶劣的气候和凶狠好斗的土人让他们望而却步,一直到范迪门支持塔斯曼的探险活动才有了紧张。
塔斯曼分别在1642和1644年进行了探险,第一次探险队社团的澳洲开发计划最有用,其航线是从印度洋开始,沿着南纬四十七度线航行,如果贯彻这个计划,塔斯曼会一无所获,甚至有去无回,好在,南纬四十七度的严寒天气让水手们难以接受,塔斯曼向北了几个纬度,南纬四十四度,成功发现了“范迪门之地”,也就是后世的塔斯马尼亚岛(澳大利亚最大的岛屿,北面就是澳洲最富庶气候最好的地区),然而,塔斯曼么有发现澳洲,而是继续前进,抵达了新西兰,绕开澳大利亚东部的岛礁群和广袤海洋,向北进入了太平洋,发现了汤加、斐济岛,后抵达新几内亚岛,成功的绕过了整个澳洲大陆,返回了巴达维亚。
而第二次探险发生在1644年,其从巴达维亚出发,想要沿着新几内亚岛南部航行,越过了托雷斯海峡,但是却折向南方,沿着同样贫瘠、恶劣的澳大利亚北部、西北海岸线,返回了巴达维亚。
从探险角度讲,这无疑是伟大的旅途,但对于东印度公司来说,这是无法接受的,只有发现的新西兰适合开发,但过于遥远了,对澳洲大陆完全没有探明。
事实上,在十七世纪,最喜欢探险的是西班牙人,为了拯救迷途的羔羊,有些疯狂的西班牙人可以横跨整个太平洋,就知道他们什么都愿意干了,而东印度公司说到底是一个商业公司,成本和收益才是其考虑的,很多时候,许多公司的派遣的探险家因为擅自行动,导致成本大增,被送进了监狱,如果没有范迪门这位强人的支持,也不会有塔斯曼的两次探险。
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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