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枪,忍受土著袭击和恶劣环境。
如果殖民无法获得高利润商品,那么只有一条赚钱的法门,那就是直接统治剥削当地的土著,收取人头税,但最终这种模式也是失败的,任何一个接触到帝国商人的土著部落都可以轻易获取火器,导致征服的成本大大升高,
所有的公司来到东方是为了赚钱的,与其买枪买炮雇佣欧洲士兵去征服那些凶恶的土著部落,为什么不把这些钱造船,然后从槟城、华城等城市直接采购商品运回欧洲呢?甚至说,连船都不造,雇佣中国人的船不也可以吗?
这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现如今的各国东印度公司越来越像贸易公司,而非殖民公司,尤其是法国、瑞典、丹麦这类国家的东印度公司,每年来东方三五条船,甚至一两条船,根本没有殖民征服的心思,完全就是贸易。
而荷兰、英国两家东印度公司则是另外一种局面,他们利用旧有的关系,与一些土著部落或者小苏丹国的统治者搞好关系,垄断这些地区的进出口贸易,这些可以获得低廉的商品,也可以在帝国采购商品卖入,但是随着帝国的触角伸的越来越广,导致这种生意也越来越难做,成本也就越来越高。
现如今还坚持在好望角以东搞殖民的欧洲国家,也就是帝国的传统盟友葡萄牙了,但也只是东非地区,保护先辈留下的遗产,根本没有再扩张的需求。用托马斯的话来说,既然我们已经不干殖民的事,为什么还要叫殖民公司呢?
促成英荷两国要改名的自然不只是听起来是不是名副其实,最重要的还是实际的利益,在帝国的外交之中,法、丹、瑞等国的东印度公司就是贸易公司,而英荷两国的东印度公司因为拥有发行货币、制定法律和组织军队的权限,所以被定义为政治实体,也因此,在帝国境内和势力范围内受到非常多的限制,也让两家公司多了许多不必要的开支。
所以,托马斯不仅想让公司获得贸易公司的地位,还想探寻另外一种可能,假设公司出让一些现有的殖民地,是否可以换取更为自由的贸易地位,毕竟对于公司来说,最大的目的是赚钱,无论从东方运什么回去,都不如运金银回去,被限制参与帝国内部和势力范围内的贸易,对商人来说是最大的损失。
李君威知道这些是商人的本性使然,从殖民公司到贸易公司的转变是两家东印度公司不想承担责任的表现,譬如当年的果阿战争,为了防止莫卧儿王朝对各国在次大陆的殖民地威胁,各国联军与之对抗,作为殖民公司的荷兰、英国东印度公司都要出钱出兵,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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