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
而奔马最为出名的就是他参加了足球比赛,因为几个海外领地的足球水平实在是太差,进行友谊赛的时候就容易被踢十比零,但又要考虑政治因素,因此那些比赛被定义为友谊赛,不计入成绩。
奔马所在的封地代表团与巴拿马代表团进行友谊赛,而巴拿马代表团的实力更为抠脚,业余水准的封地代表团一直押着对手打,长时间把球控制在对方半场,这可给了奔马表现的机会。
如果说封地代表团男子足球队是业余水平,那奔马就是小白水准。
当初这支足球队在南非训练的时候,他跟着冒险队去了南美游历考察了,原本队伍里也没有他,但因为某个队员生病了,奔马临时顶上,却也什么位置踢不了,最终因为人高马大,成为了封地男子足球队的守门员。
而奔马选择盛装出场,用鲜艳的羽毛给自己做了一套衣服,因为被人叫做火鸡,他索性给自己弄了色彩鲜艳的大尾巴,在队友把球控制在对方半场,肆意攻门的时候,奔马在自己门前放肆热舞,成为了球场上最靓的仔,夺走了所有观众的目光。
奔马公然撩骚了一万多观众,在申京一举成名。
当然,奔马可不只是会搞怪这么简单,他曾作为观众观看赛马比赛,其中一匹马发狂冲向观众的时候,这个家伙一跃而起,扑上去抱住那马匹的脖子,硬生生的把那发疯的马放倒在地,又成为了英雄。
可以说,奔马成为了帝国百姓认识印第安百姓的第一张名片,更是给裕王这个封地主人长了大脸了。
国宾馆门口,当宾客们进入的时候,人高马大的奔马在人群中极为扎眼,可谓鹤立鸡群,当他出现的时候,一群记者围了上去。奔马看着他们拿着小本本,就知道这些人是记者,但是奔马这位从部落里走出不久的年轻人心思过于单纯,显然不知道,记者与记者也是不同的。
他在全国运动会上出名后,采访他的都是体育类或者娱乐向的记者,还有帝国政府安排的官方报纸,但这一次,采访他的是《申京报》《江南报》这些报纸。
这些是时政一类的报纸,而且属于自由派,而它们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裕王李君威所讨厌的报纸。
自由派是一种很复杂的政治势力,一方面这些人倡导限制皇权,推行民治,其实就是资产阶级的代言人,要求增加议院的地位。但另一方面它们也推动国内的改革与思想的解放,比如全面禁止且立法禁止女人裹脚、倡导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反腐反特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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