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没有血案,主动自首者,一人不杀。
这是为了安定人心,眼下各地官员大都降过清,当然也肯定奉过命、行过事,而这些事,也肯定是对清廷有利,于汉人无益,所以真要追究起来,必定人心惶惶。
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给一条活路,让他们放下心中的负担,重新做人,是必要的。
所以,吴争同意了。
不过,
暂行律法明确规定,凡案件中,无论被告、原告双方,有在役军人存在,就须移交军方。
同时,鉴于黄驼子一案,对于军昏(婚,下同)做出了异常严厉的规定。
在役军人的婚姻状况,从入伍起被冻结,但凡有人破坏军昏,男流放服劳役十年,家产抄没(家人不牵连),女则服劳役六年。
若在战时,则更加严厉,男斩立决,女入贱籍。
讨论时,除张煌言、莫执念之外,熊汝霖、张国维等都提出异议,认为此法太过严苛,是为峻法、酷法。男女之情,讲究的是你情我愿,仅以此而处双方重刑,似乎不合仁义之道。
可吴争却一意孤行,他认为,此是乱世,能拯救天下汉人的,是那些在第一线与敌人拼杀的军人,在律法和福利上向军人做出一些倾斜,理应如此。
不仅如此,吴争还因在激烈地争论中,加上了一条,但凡在役军人,见地方文官不必行跪礼,可与军中一样,行军礼。且在开除军籍之前,地方官府不得对军人施以拘捕和羁押。
这添加的一条,引得场面一阵混乱。
就连张煌言也动容了,这是没有从吴争嘴里听说过的,完全颠覆了有明以来“重文轻武”的社会风气。
但吴争解释道,军人犯法,有军法处置,若地方官员对此有异议,可向大将军府陈情。若诸公对此有异议,可与本王私下探讨。但此法必须通告各府,严格执行。
熊汝霖、张煌言一听,随即起身冲向吴争。
吴争见势不妙,迅速以一句话,结束了这轮争吵——“民众若要不涉军法,那就别去惹军人!开年就要西征,本王还有紧急军务须待处理,诸公还请自便。”
说完,吴争在身边随扈的掩护下,迅速离开,丝毫不给熊汝霖、张煌言开口的机会。
熊汝霖、张煌言面面相觑。
好一会,张煌言对着已经看不见吴争身影的方向,跺脚大喝道:“好你个吴争,你这叫私下探讨吗?这分明是乾纲独断,分明是只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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