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之后,当即分出几个高手飞临前方,挥刀便砍。
南家侍卫不得不迎战。
他们真想破口大骂,心里恨死了那个乱叫的王八蛋,简直缺了血德,眼见就冲出去了,现在好了,和青衣会纠缠在一块了,而且相当吃力,指不定要死在这里。
翟默身边的一个乞丐疑惑道:“兄弟,你认识那些穿蓝色衣服的?”
今儿上午打过招呼的,两人要饭的地盘隔不远,算是“丐友”。
“不认识!”
翟默摇头,随口道:“见过而已,我在街上讨钱,他们非但不给,还踢了我几脚,让我有多远死多远,否则弄死我,现在这么好的机会,不阴他们阴谁?”
丐友竖起大拇指:“好样的,就是要弄死他们这些大家族的混蛋侍卫,那些人曾今也踢过我呢,我比你更倒霉,我的腿子就是被生生踩断的。”
随着护卫队人数的增多,街头和街尾和几个岔口都被堵得严严实实。
翟默和丐友只得缩在一个小角落,观看着街上的大乱斗,瑟瑟发抖。
“兄弟,咱们要不要去投靠青衣会?”丐友眼神中透出向往之色。
“你以为那么好投靠啊,没点本事,他们凭什么收你?”翟默淡淡道。
“我如何不知呢,乞丐真的是当腻了,可是我这身体打小就弱的不行,做工都没人要啊。”丐友诉苦。
“真不怕死的话你可以去。就算你侥幸被收进了青衣会,那也不是去享受的,经常要拼命,你看看街上的尸体。”翟默劝诫。
丐友依言扫视着地上的尸体,终究是叹了一口气,颓然道:“我总想啊,早死晚死都得死,倒不如轰轰烈烈的闯一番,否则就如同小蚂蚁一般,白来世上一遭了。可惜每每机会来临,却提不起勇气了,这是好死不如赖活,还是烂泥扶不上墙?”
翟默无言。
话说到这个地步,倒不好提什么建议了。
到现在为止,翟默已经接触过不少类型的人了,形形色色,多半都过的挺苦逼。
就算是有些身家的人家,一不小心也会撞上霉运。就像刚才那个客栈小老板,他哪知道会有通缉犯突然住进他的客栈,正如他所言,通缉犯太多了,光告示墙上的画像就有几百副了,而且都只是大概的轮廓,哪里记的过来。
刚才咬毒自尽的大汉,是个人都能感受到他的怨气。
卫兵、大家族侍卫、土匪、小混混、帮派分子、乞丐、做工的工人、普通百姓,还有半魔,各有各的苦恼,动辄还有性命之忧。
还算自在的当属南上原那种公子哥,只要不是像宋修文那般去作死,一般没事。
这么细细一想,翟默的心倒是宽了不少。
丐友又道:“这黑云城是越来越乱了,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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