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他们需要为集体诉讼选出一个首席原告,毕竟受害者可能超过百人,律师不可能每个都去接触、去了解。
作为首席原告,不但时间上要足够宽裕,能配合诉讼手续,最好伤情具有代表性,说白了,就是越惨、越能引发同情,越好!
这一点,仅凭电话沟通和纸面资料是不够的。
必须看到一个家庭的真实情况,才能下定论。
林琛按下门铃,一个面相老实的中年男人开了门——
“……林先生?”他显然很意外,局促的看了眼屋里,又对林琛说,“不好意思啊,林先生,那个案子……我家决定退出了。”
“退出?”林琛蹙起眉。
男人陪着笑脸“是啊,退出,我们不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