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让陆不弃感觉到一点媚俗,相反,陆不弃觉得这样恰到好处,而且岁月没有在火云烟脸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火云烟跟火云樱站在一起,根本不像母女,而像姐妹。
论美丽,母女二人可谓是各有千秋,不分上下。不过论成熟风韵,身型明显更丰腴的火云烟完胜火云樱。
尤其是对于陆不弃这种已经历人事的男人来说,火云烟的魅惑之力要强许多。
原本陆不弃在第一次看到火云樱时,他以为法克斯一族都会这么漂亮,毕竟在陆不弃那根深蒂固的华夏文化影响中,狐狸精永远都是美丽妖艳的代名词。
可是在看到火云月时,这种概念已经消失了。
倒不是说火云月就丑得惨不忍睹,而是陆不弃不喜欢这种长着尖酸刻薄样的女人。
而看到这一大批跟出来的法克斯族人时,陆不弃也发现,其实大部分狐狸精,都只能说一般,就如同人类中绝大部分的人一样。
美丽,在法克斯一族并么有泛滥成灾,一样是上天恩赐的厚礼。
“母王!”火云樱扑进了火云烟的怀中,有的只是对母亲的思念,并没有什么太受委屈,哭哭啼啼的样子,毕竟她这次被掳走,虽说是件非常危险的事,可她一直在睡梦中度过,其实并没有遭什么罪。
“樱丫儿,你这是跑去哪了?”或许是因为火云樱的这种情绪,搞得火云烟都颇为放松,甚至有闲情打量着陆不弃。
反正都打算向火云烟坦诚一些事,因此陆不弃也没有刻意掩饰自己神婴跟身体还有一些不合之地。如果火云烟能看出来,就让她看出来吧。
“我可没有乱跑,我是被人从宫中掳走的,要不是陆云不弃……也就是他,我现在恐怕已经在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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