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队离开营队足有差不多一百里地的时候,长定公主猛然加快速度对着那队人马冲了过去。
刘伟紧跟其后。
三十人小队的首领是一个二十余岁的男人。
男人有着血族天生的俊美,双手细长,皮肤也是白得不知道让多少女人羡慕。
这个男人的名字叫冥风,出自血族十三族氏的冥罗家族。
冥罗家族,血族最为古老的族氏之一,从古至今实力都极为强大。
血族的起源就与冥罗家族有关。
作为冥罗家族的少年英才,冥风是自豪的,也是高傲的,因而他哪怕是带着急报,他也没有加快行进速度,反而不紧不慢的赶路。
说实在的,冥风非常不满他现在的工作。
作为堂堂冥罗家族的少年天才,可自家主将却让他去传信。
冥风觉得这是主将对于他的侮辱,更是对于冥罗家族的侮辱。
所以,他的心情不好,非常不好。
冥风的奴仆一路上不时将目光看向冥风,想要提醒冥风加快速度,早些将军报送到军部,可他清楚现在的冥风心情很不好。
冥风绝对不会是什么温柔的家伙,他之所以能够活着伺候冥风那么多年,就是因为他足够的了解冥风。
军报的重要性和自己小命的重要性相比,奴仆选择了后者,因此他也选择了沉默。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揣进了冥风等人的耳朵。
冥风拉了拉手中的缰绳,让胯下的坐骑停了下来,随之将目光望向了后方。
他不知道后面来的是什么人。
他一直都有着一个嗜好,特别是在他心情不好的时候。
杀人!
停下的瞬间,冥风就坐下了决定,如果来人和他认识,那么就算了。
如果不认识,不管他出自哪个种族,自己都会过把瘾,了结了对方的小命。
冥风的脸上出现了嗜血的笑容,听着越来越近的马蹄声,心情慢慢开始激动起来。
终于,来人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
一男一女!
人族!
当冥风看清楚刘伟和长定公主的身影后,眼中出现了一丝惊讶的神情,他做梦都想不到人族居然会出现在这里。
惊讶过后,冥风脸上的笑容更加浓郁了,若是别的种族,他杀了兴许还会惹来那么点麻烦。
但若是人族,杀了不但不会为他自己引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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