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没有出山,一阵北风吹过越发的寒意逼人,一张口嘴里冒出的热气成了一片冰雾。
大过年的吉祥喜庆最要紧,决定要去灵州过年,苏氏叫针线房给蛮清欢,赶制了一件厚实的绯色斗篷。
天气寒冷滴水成冰,朱鹭就把它给翻出来了。
在驿站的大厅里,遇见昨晚来投宿的沈言一行,大约刚刚用过早膳,从桌子旁站起来。
昨夜虚弱的少年,脸色依然苍白无色,但精神头似乎好了许多。
嗯,昨晚躺着不能动弹,今早已经能坐着用早膳了,应当是好了。
蛮清欢假装不识,目不斜视从旁而过。
在与沈言错身而过之际,他突然微微倾了倾身,用只有蛮清欢听得到的声音,轻声道,“绯色很衬你。”
少女双眸一瞥,只瞥到一双坦荡清亮的眼眸。
文采好,眼光也不错,只是命不好,可惜了!
没错,她穿绯色真的很好看,一般人撑不起这个鲜艳的颜色,可穿在她的身上,这个颜色就像为她而生的一样。
“再给我讲讲,她在马车顶上发生的事情。”
这个傻大哥不知道,就因为他昨夜讲的绘声绘色,比旁人都精彩,他家傲娇的主子,为了排解漫漫旅途的寂寞,特意叫他进来再讲一遍消磨时光。
每回去寒玉床上扶主子起身,眉毛上都是一层厚厚的霜花。
飞鸣忙收起抵触的情绪,谄媚的笑道,“没有没有绝对没有。”
飞鸣和护卫们还是更愿意发作在冬季,无他,只因夏季太痛苦。
冬季复发,必须泡溪霞山的温泉,舟车劳顿很麻烦。
他这一身的毒,每年都要复发一次,有时在冬季,有时在夏季,没有规律不可琢磨,每次发作整个人都像撕裂了一般。
飞鸣心中各种猜测,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自己上回上法华寺烧香烧少了,下回再去补上它一大捆。
昨夜还主动告诉主子,蛮姑娘在马车顶上是多么的英姿飒爽,一张弯弓在她手上,玩的是多么的顺溜。
不仅要抵御身体上撕裂的疼痛,毒发之际武功尽失,无法运功抵御寒玉床的寒气,生生受着那蚀骨的寒气。
心中却在腹议,自己怎么那么倒霉啊?是不是主子最近瞧自己不顺眼?
换句话说,因为有她的存在,才生出了这个颜色,这个颜色因为她而存在。
前世偶尔也穿过几次,萧晟总嫌弃艳俗,后来就再也不穿了,现在想来,或许并非艳俗,而是因为一身绯红的她,盖过了他的风姿,心中泛酸而至?
沈言奔赴离灵州百十里路的溪霞山。
瞧着那丫头动作优雅的喝粥,飞鸣和众护卫下巴都快掉地上了,难道昨晚他们看见的那个,一身萧煞之气,凶残又勇猛的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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