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瓒的老巢之一,此地的人口众多,钱粮充沛,而且防卫森严。
外墙高达三丈有余,厚一丈五,城上箭楼密布,旌旗如林,城下设地堑三重,密插尖木,外有护城河水深且宽。
当初黄巾动乱的时候,曾有万余黄巾军来攻,激战半年之久,陈尸数千,也未能踏上城头一步。
城头上的火把,在风中摇弋,一队队的军士来回巡逻,哨塔上的士卒紧紧的盯着城下,一切都很正常。
不过高郅依旧留守在城头,在城墙之上就着篝火,高郅和那些守城的士兵们一样承受秋季黄昏时分的寒风,待吃过两个大饼,一碗口汤后,才感觉全身暖了许多。
自那次战争结束,全军回拔蓟县后,公孙瓒便专门提拔了高郅,让他做了蓟县东门城门令,率领蓟县县兵五百并三百白马义从守卫东门。
“乱世····,呵呵,即将开始啊!无数的英雄豪杰应运而生,却不知我能不能留下光辉的一笔呢?”站在墙头,高郅负手而立,心中却是默默的想着心事。
他在思考,在接下来的这段日子里面,他应该如何展现自己的价值,作为武将的价值!
是的,他从来就没幻想着做什么主公,自立为王的幻想。
与那些穿越小说中所提到的主角不一样,在高郅看来,光凭一头热血就想着自己能够通过历史,让人纳头就拜,迅速招兵买马争霸天下之类的想法,那完全是脑残行为。
在汉朝时代,没有一个好家世的人连做官都很困难。
兵者,生死存亡之道,不可不察!
所以最开始,抱着混上一混的想法,他也曾有那么一瞬间想要找个时机,去投奔刘曹孙三者其一,以求抱个大腿。
说来可笑,这或许还是和他骨子里的那点愤青思想有关,比起内斗,他更倾向于抗击外敌,更倾向于不让原本历史上的五胡乱华之悲剧再度上演,仅此而已。
就在高郅自己也没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做到了为将最基本的事情。
“那是什么人?”高郅指着那队没有打任何旗帜的步骑兵便喝问道。
同样的,江东之主孙权,不也是靠着孙氏三代人的拼命打拼,才堪堪坐拥江东,每年还忙于平叛江越,无力北上只能割据一方。
负责在望楼上执勤的士兵见了,也摇了摇头,缓缓地道:“不像是贼兵,也不像是官军,大人,要不要敲响警报?”
举例说明一下,刘备牛b吧?
“嗯~?”高郅突然一蹙眉头,方才下意识的缩头避风,却赫然看见了一股大约三百人的步骑,正缓缓地向着县城方向赶来。
在他看来,依附大树才是一个好办法,俗话说得好:大树之下好乘凉嘛!
话虽如此,高郅还是心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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