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说,我答应你。不过我只有一个条件。
菲尔斯说,你说。
他说,送我哥哥回国。
菲尔斯说,没问题。
他坐在轮椅上目送余晓上飞机。菲尔斯是一个很自负的人,所以他答应下来的事情一定会做到。
那年开始,他给菲尔斯卖命。
在菲尔斯眼中,他的儿子就是一个废物。那种废物死了比活着更好。但他今天的地位脱离不了妻子家族的帮助,所以他不能轻易的出手弄死那个废物。余昕打死了他那个废物儿子,他不仅没有觉得伤心,反而觉得很开心。那个废物终于死了。
只要不是他菲尔斯自己动手杀死的废物儿子,他就有办法应付过去他那位高贵的妻子。所以他要感谢余昕。虽然手段残忍了一点,但他觉得余昕是个人才,他需要这种人才。因此,无论用什么手段,即便是毁了他,他也要把他留下来。
余昕后来所做的一切都超过他的设想。余昕的高智商,高手段,无一不帮他赚到了更多的钱。也让他更加喜欢这个中国青年。
菲尔斯有很多情妇,当然,他也有女儿。最讨他喜欢的是凯瑟琳。美丽的凯瑟琳长得就像芭比一样,是众多男人心中的公主。菲尔斯没有刻意安排两人接触,余昕更没有过多的安慰那位美丽的公主。当公主表白的时候,余昕歉意地说,对不起,我已经有心怡的姑娘了。
凯瑟琳虽然很伤心,菲尔斯却觉得余昕更加可靠。因为余昕没有因为凯瑟琳是自己的女儿而刻意亲近。
中国有句俗话,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怕死的总是会向玩命的人妥协。
余昕想死,所以每次他都是冲在最前面的那个人。这也阴差阳错的让菲尔斯觉得他是一个值得重用的人,因为这样的人不仅可以让他得到更大的利益,还能让他更加的放心。
一次又一次的频临死亡,死神的镰刀却没有触碰到身体。余昕变得无悲无喜,麻木不仁。
余晓说:“告诉你个事情,希望是你想知道的。”
余昕说:“什么事?”现在还能有什么事是他所期盼的?
余晓说:“沙沙回来了,小桑今天才告诉我。据说回来有一阵子了,不过这几天又回去了。”
余昕说:“恩,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回来了,又回去了……回娘家而已吧……
余晓说:“沙沙回去离婚,后天就能回来。你,回国吗?”
余昕那边沉默了好一会儿:“为什么离婚?”
余晓说:“小桑说男人外遇,沙沙的孩子也病故了。”
余昕“啪”地扣上电话,他无法再说话,也说不出话来。他所珍爱的女孩儿,就因为他们曾经不逢时的爱情害成了现在的局面,到底是谁的错?
到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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