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写了一句。
“宗族可调和家事,不可代王法断人生死财产。”
郑玄龄听得连连点头。
“好。”
“此人虽不锋锐,但很正。”
高阳也点头。
“这人可以放地方。”
“还算不错。”
众人再看几份。
有的答题漂亮,却到处留后路。
有的锋芒极重,却只有滔天的怒气,没有法理。
有的律文背得极熟,可却是一味的照搬条例,没能灵活应用。
众人看了一圈下来,反倒越来越觉得丙字七十二号和乙字三十一号极为难得。
这两人放在一起,竟像是明法科一阴一阳的两把刀。
终于。
高阳将明法科的前十卷子全部列定。
武曌看了一眼案上的十份卷子,直接道。
“拆名吧。”
这三个字一出,偏殿内的气氛骤然一紧。
答案……要揭晓了!
那丙字七十二号法外狂徒会是谁?
这答法,不太像世家子弟啊!
众人眯着眼,等待着答案揭晓!
黄宏上前,亲自揭开封条,开口道。
“丙字七十二号。”
“陈法。”
殿内骤然一静。
高阳念了一遍。
“陈法。”
随后,高阳笑了。
“好名字。”
“听着就像是迟早要被法办。”
“不错。”
众人:“……”
郑玄龄差点没绷住。
这名字一出来,实在太像命里带刑部的人了。
武曌的一双凤眸中也闪过一抹笑意,开口道。
“明法第一,暂定陈法。”
黄宏立刻记下。
紧接着,乙字三十一号拆名。
“韩慎。”
大理寺少卿闻言,顿时眉头一挑。
“韩慎?”
“此人是不是曾在洛州下辖的县衙做过刑房小吏?我似乎有点印象!”
黄宏翻了翻籍册。
“不错。”
“此人在县衙八年,后因替一桩冤案递状,被原县令厌弃,辞了吏职,然后来了长安应试。”
殿内顿时安静了几分,但也多了几分了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