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纱洒进来时,莫隆睁开了眼睛。
他花了很长时间才意识到自己躺在一张柔软的床上,身上盖着干净的锦被,枕边还残留着淡淡的皂角香气。这不是他那间阴暗潮湿的出租屋,也不是莫诚在亭子间给他搭的那张硬板床。
这是哪里?
他挣扎着想坐起来,却发现右手被人轻轻握着。
低头看去,一个年轻的女子伏在床沿睡着了。她的半边脸埋在臂弯里,露出的小半张面孔在晨光中显得格外恬静。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像两片蝶翼。
莫隆的呼吸忽然急促起来。
是她。
是报上那个女孩,那个和妻子年轻时长着同一张面孔的女孩。
他的手不自觉地抬起,想要触碰那张脸,却在半空中停住了。他的手太粗糙了,指节变形,指甲缝里还嵌着洗不掉的污垢——那是多年逃亡生涯留下的印记。他怕碰醒她,更怕这一切只是梦。
“您醒了?”
女孩忽然睁开眼睛,声音带着刚醒的沙哑。
莫隆来不及收回手,就那么僵在半空中。
贝贝看着他悬在眼前的手,微微一愣,随即主动握住了它。
“我是阿贝。”她说,顿了顿,又补充道,“莫思华。”
莫隆的眼泪夺眶而出。
不是梦。真的不是梦。
十九年了。他走过无数个码头,问过无数个人,失望了无数次。每一次听说有人家收养了女婴,每一次都是满怀希望而去,失望而归。他的腿在狱中被打断过,后来接骨不正,走起路来一瘸一拐。他的脸上留着那道从眉骨到下颌的刀疤,是赵坤的人发现他还活着时,追杀时留下的。他做过码头苦力,当过货郎,睡过桥洞,讨过饭,从一个沪上望族的家主,变成了一个连乞丐都敢欺辱的废人。
但他从没放弃过。
因为那个孩子身上有他亲手系的玉佩,有他亲口起的名字。
“思华。”他颤声唤着,“你母亲姓华,你叫思华,意思是我思念她,也思念你。”
贝贝握紧了他的手。
“我养母说,在码头捡到我的时候,我襁褓里有一方帕子。”她从衣襟内侧取出一方已经泛黄的绣帕,上面绣着一朵茉莉花,花瓣白得几乎看不出颜色,针脚却格外细腻,“这朵花,是我母亲绣的吗?”
莫隆接过帕子,双手颤抖得几乎拿不住。
“是。是她绣的。”他的声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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