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行业。其中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的中央企业,要成为重要骨干企业和行业排头兵企业,国有资本和在其中保持绝对控制或者有条件的相对控股;承担行业共性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等重要任务的科研、设计型中央企业,国有资本保持控股。
李荣融说,到2010年以上领域要拥有一批对行业发展有较强影响力和带动力的重要骨干企业。其中石油石化、电信、电力、冶金、航运、建筑等行业的重要骨干企业发展成为世界一流企业。汽车、机械、电子行业的重要骨干企业为成为世界一流企业打下坚实基础。(中央人民政府网2006年12月18日:国资委:国有经济应保持对七个行业的绝对控制力)
以上战略地位指导思想基本面是好的,应当是保护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最起码的法律底线。不足之处有几点:一是关于地方国有企业的战略地位与战略目标不明朗;二是标志着全国性的家电企业的战略地位已经放弃;三是关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其他改制办法隐藏着不利因素;四遗憾的是没有民主监督国有资产的内容。
2.《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国有资产监管职责与零物权
2008年10月28日,一部关于国有资产监管职责与零物权的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千呼万唤始颁布。这是一部非常重要的制度物权法。明确了中央政府与中央企业、地方政府与地方企业各自的权利、义务与制度信托责任,对于严格规范政府与企业的行为有很大的强制力与执行力。这部法律与先前出台的《物权法》联袂形成合力,将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企业国有资产法》共9章77条,主要内容是:(1)关于本法的适用范围;(2)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3)关于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4)关于国家出资企业;(5)关于国家出资企业的管理者;(6)关于涉及国有资产监督的重大事项;(7)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8)关于对国有资产的监督;(9)关于法律责任。由此可见,该法是《物权法》第57条内容的全面展开,因此是系统性的“国有财产监管职责与零物权”的明确规定,且其法律效力能够锦上添花。
国有财产监管职责与零物权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重点突出。国有财产的重点保护对象、重点措施和重点监管职责与零物权都有明确规定。针对有些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甚至于无偿分给个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和手段侵害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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