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4.收益型方案
收益型方案,即附有收益型业主费用的分摊方案,亦称积极型费用的分摊、权利与义务相吻合型费用的分摊,指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能够与收益分配等事项挂钩,即既有义务又有权利、既有付出又有收入的一类费用分摊方案。
如某栋住宅楼内原先的文体娱乐室改建为商业性的棋艺室出租谋利,或者改建为商业办公室、商业库房等出租谋利,所有投资的业主可以从中获利,自然是按照投资的多少进行收益分配。这是一种很重要的业主费用的分摊,对于每个业主至关重要。
业主之间采取按户平均分摊或者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区别不是太大。问题在于,法律已经确定业主共有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能归于房地产开发商或者中介商所有,也能不归于物业管理服务机构所有,他们既无不动产所有权,也无投资权和利润分配权。现实情况是,业主内部的物权关系和谐一些、容易处理一些,业主外部的物权关系矛盾一些、不容易处理一些,故物业管理服务机构、或者是原房地产开发商或者中介商派出的物业管理服务机构是业主们重点监控的主要对象。
5.无收益型方案
无收益型方案,即不附有收益型业主费用的分摊方案,亦称消极型费用的分摊、纯义务型费用的分摊,指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不能够与收益分配等事项挂钩,即只有分摊费用的义务没有收益分配的权利、只有付出没有收入的一类费用分摊方案。纯义务型费用的分摊类型很多,占各种分摊费用的大多数项目。如电梯、楼梯、水箱、水管、消防、燃气管道、电路管线、道路、沟渠、池井、下水道、路灯照明、临时停车场、共益文体设施、等共用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的分摊,保安费、清洁费、园林绿化费、耗电照明费等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分摊等,涉及到的项目有二十多种,所有这些都是没有利润回报的纯义务性费用分摊。
以上这些费用的分摊,关乎保安管理费、环境与水池清洁费、电梯使用与维修费、园林与道路绿化费、耗电照明费等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分摊是日常性的,业主及其家庭人员每天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权利,就得履行费用分摊的义务;其他的是临时性或者远景性的费用分摊,业主及其家庭人员临时性或者远景性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权利,就得履行费用分摊的义务。而且必须是先履行费用分摊的合同义务,然后才能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权利。鉴于业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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