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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丝园  加入书架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丝园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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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40-1(第4节)

排污关系。三是邻地利用的相邻关系。如相邻管线安装、相邻可能的通行权、建造的利用关系。四是越界的相邻关系。如越界建筑、竹木树枝的越界、果实越界。第二,建筑物相邻关系。一是建筑物区划内的相邻关系。如住宅单元之间、不同物业小区之间、业主与利用人或其他人之间的相邻关系。二是日照之类的相邻关系。如建筑物之间日照、采光、眺望、通风、通气的相邻关系。三是无形物相邻关系。如不可称量物、无形物产生的相邻关系。以私法与公法而言,上述自然法或者传统物权法相邻关系所指的原本是私法的范畴,但现代以来已经渗透进公法里面去了。从这里来看,基本上是公私通用性的法律了。没有战争动员、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的发生,“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四项一般原则和“民事主体七项原则”,于私、于公需要统一适用了。

纵观世界的物权立法进程,大约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至今,各国除了以私法的民法对不动产相邻关系加以规范与调整以外,还有大量的公法对不动产相邻关系加以规范与调整。这是因为,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不断深入,相邻关系的内涵与外延不断壮大,污染环境的势头日益强大,仅仅以私法的民法对不动产相邻关系加以规范与调整已经是远远不够、远远力不从心了。

就拿中国来说,物权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这些微观的相邻关系早已是小儿科了。光是环境保护之类的专项法律,就有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多部法律、法例,其中海洋环境保护法是与国际海洋法公约挂钩的法律。至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四项一般原则和“民事主体七项原则”,在这里更能够体现其份量、更广泛的适用性和威权力,于公、于私更能够统一适用了。

毫无疑问,私法上的相邻关系基本上是微观世界的相邻关系,公法上的相邻关系基本上是宏观世界的相邻关系。不过,最近几年颁布的侵权责任法中,将民用核设施、民用航空器和网络系统等新型的宏观的相邻关系也增加进去了。

当代社会新生事物层出不穷,各种新型相邻关系不断地挑战古典的相邻关系,新型物权法不断地挑战古典物权法,各种新型相邻关系的原则规则不断地挑战古典的相邻关系的原则规则。你在说“相邻关系就是有形物的不动产的相邻关系”,可是无形物的、动产的相邻关系却一古脑儿地跑来凑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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