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系人,如果是收益承租人或者是使用承租人,也是与约定或者不约定关系不大,与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没有什么区别,关键在于取决于习惯法和公序良俗。
如果我们只关注所有权共有关系,而不关注使用权、利用权、作用权共有关系,很多时候是解决不了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的。
二、管理等级
1.初级形态
共有物管理的初级形态,指共有物存在并保持原状时,为了防止物的毁损、灭失和机械磨损,共有人共同约定对原物进行有效保管、保存、保养、修理、修缮并合理使用,维持其性能价值与使用价值,建立管理模式,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的共同管理。这种一般性、日常化管理,称之为共有物的初级管理。
2.中级形态
共有物管理的中级形态,或者中级共有物的管理,是在初级管理基础之上进行的升级管理。共有人在经济活动中,不满足于对于共有物的保值,升级到了对共有物的增值;不满足于对于共有物的使用价值、保有价值,升级到了对共有物的利用价值、变现价值;不满足于对于共有物的机械磨损的管理,升级到了对共有物的精神磨损的管理。共有人共同利益的驱动器,就是对于共有物的升级利用和升级管理。越是剩余价值盈利的共有共同体,这种共同趋利、管理升级的情势就越是明显。
3.高级形态
共有物管理的高级形态,或者高级共有物的管理,指共有人运用自己的共有财产进入高附加值经济领域,并将其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中级以上水平的总称。共有人为了使自己的不动产、动产尽快地增值、增益,往往选择智力开发与投资、新兴产业的开发与投资、风险行业的开发与投资,以占领市场、占领科技领域的制高点,并谋划立于不败之地。
4.一般分析
管理,其一般意义在于,负责人对于负责的事物进行条理化、规范化动态处理。如负责某项工作顺利进行,负责看管、保管、使用、利用、修理、修缮某项物品,负责对某种人的行为规范与行为约束等,均通过一定的行动步骤,进行条理化、规范化处理的全过程。管理是个含义极为广泛的名词,涉及到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方方面面。现实意义上,作为共有关系的管理是以财产共有权为中心展开的,一旦外部环境因素与财产共有权发生关系,那么就是一个内外兼济式的管理关系。
财产管理关系的规律性,在于常态与静态条件下的管理关系是扁平化关系,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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