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书楼 > 网游小说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TXT下载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列表 > 第551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543-1(第4节)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作者:丝园  加入书架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丝园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全文阅读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第1037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5(20-02-28)    第103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1(20-02-28)    第103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0(20-02-28)    

第551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543-1(第4节)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而是早已转归国家所有。

1.公共利益优先的情形

各地的房地产建设中,一部分为市政公共设施,是经过开发商和有关部门约定,由开发商在房地产项目中配套开发建设,但是所有权归于国家。这部分设施,属于市政公用设施,其归属就应当按照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事先的约定来确定,而不是想当然地一律归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此之后,通过后续房地产交易成为二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人,也应当尊重这种权利归属的划分。

2.土地使用权终止的情形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以上规定老式规定。但依据2007年的物权法第149条新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故以上土地使用权终止的情形,不包括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在内。

综上所述,关于本条款的确权问题可以归纳如下:

第一,无论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到谁手上,建设用地所有权依然永远是归国家所有。这个条件,与土地所有权私有制国家的条件是完全不同的。

中国的建设用地所有权人,同时是建设用地的行政管制权人。所行使的权利,不单单限于土地所有权,某种意义上,行政管制权的权力大于建设用地所有权的权力。

第二,很有必要将国家的土地信托所有权,与其他权利人的权利区分开来。尽管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称呼也可以随时随地使用,必须弄清楚的。这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国家土地信托所有权项目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比用益物权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高一等级,国家的建筑物信托所有权也是同样道理,同样是高一等级。否则我们就会犯极大的错误,会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后果不堪设想。

第三,关于除权的条件,是从建筑物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两个方面入手的。一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合法,建筑物所有权即肯定不合法;二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合法,但建造建筑物有越权、侵权行为,分清责任主次进行分析与处理。以上所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一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括建筑物购置者的二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内。二级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