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书楼 > 网游小说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TXT下载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列表 > 第604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596-1(第2节)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作者:丝园  加入书架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丝园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全文阅读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第1037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5(20-02-28)    第103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1(20-02-28)    第103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0(20-02-28)    

第604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596-1(第2节)

共同分享的财产权,是地役权人与供役地权利人都有投资的份额,并且将地役权建设项目变成了投资收益的项目。类似于工商业地役权、田园地役权存在共同分享的财产权较多一些,其他的地役权建设项目较少一些。主要有供电、供水地役权建设项目的水电产品加价转让的情形。供电、供水地役权建设项目的水电产品出租,与此情形相同。

二、财产地役权的基本形态与法定义务

1.财产地役权的基本形态

财产地役权的基本形态,是特定对象、特定条件下成立的局域性、个别性、隐蔽性的定限财产权,是可以将物上地役权和权利地役权通过特定的转换方式变化为财产权的主要表现形态。

第一,财产地役权不是独立的财产权,是指依附于物上地役权和权利地役权而成立的可兑现、可分享的财产权。

就是说,财产地役权光是依附于物上地役权和权利地役权还不够,必须在成熟的、特定的条件下才能成立财产权。

譬如,地役权人死亡,地役权作为一项特别类型的财产来继承或者赠与;地役权人与供役地权利人都有投资的份额,地役权建设项目已经转变为经营项目,双方之间可以兑现财产权;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或者出租房屋时,可以连同土地使用权和地役权一起转让或者出租;以及其他的可兑现的财产权。

第二,财产地役权不是主财产权,是指从属于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名下的副财产权或者说准财产权。

一般而论,财产地役权的设立、变更、转移与消灭,是从属于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设立、变更、转移与消灭的。房屋所有权是一级主物权,土地使用权是二级主物权,财产地役权是三级副物权。

第三,财产地役权不是纯财产权,是指关联于物上地役权、权利地役权之上的关联财产权或者非自由财产权。

纯财产权,是可以随时交易、随时兑现的无限制性条件或者少限制性条件的自由财产权,是自主权主导地位的财产权。如私有房屋是纯财产权,可以随时买卖与交易,财产权可以随时兑现。

财产地役权是第三极物权,一方面受自己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另一方面受供役地权利人的财产权限制,只能与物上地役权、权利地役权挂钩,在合适的条件下兑现、变现财产权。由于其是非独立的、非自由的、非主导地位的三级副物权和第三极物权,注定了其财产权会受到很大范围、很大程度上的限制,意味着其负担的义务会比物上地役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