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组合形式,一人违约或者犯错,有可能连累他人,有连带担保,也有连坐制度。
第三,三角债定限担保可转移债务
定限担保的性质,可以采意定生效主义为杠杆、以人保与物权相结合为后盾,因而,于“可转移债务”方面有着很大的机动性、灵活性。
定限担保的愿意或者原则,就是允许第三人来充当债务人和债务代理人、担保委托人,这个方面,没有法制障碍,也没有办不到的事情。
作为猴急的债务人,找个替身为自己效劳,可以缓解担保和债务上的燃眉之急,免得清偿债务时不能完成任务而受到惩罚,能够转移债务是多少算多少,如果有需要和可能,恨不得全部转移出去才好。
作为担心的债权人,也最希望担保债权能够优先受偿和圆满实现,免得夜长梦多,横生枝节。一般而论,债权人不挑剔、不反感,完全可以支持债务人全部或者部分转移债务,反正能够达到目的便是了。
作为有善心或者有利可图的第三人,只要有能力、有财力物力,也会视此为慈善或者收益的好机会,为债务人代理担保和清偿债务也是容易做到的事情。特别是亲戚朋友,对于充当担保人是很热心的,为朋友转移债务也是功德无量的事情,不做白不做。
以上定限担保的“可转移债务”的关键人物到底是谁?从制订合同上来说,债权人有决定权,是订立合同的关键人物;从定限担保上来说,第三人一边是为债务人做好人,一边是为债权人做好人,是三角债主体的关键人物。至于债务人已经退出二线,是债权人和担保人的配角。
第四,三角债定限担保可软着陆
三角债定限担保可软着陆。这完全得力于三角债定限担保宽严结合的法锁制度,得力于良好的担保物权与反担保物权均衡制度,得力于事后补救措施对于三角债定限物权当事人都利大于弊,得力于担保物权法对于担保人的关怀备至。
附有担保债权法锁的三角债与非附有担保债权法锁的三角债,其约束力与执行力、溯及力都是有很大差别的。因为有担保机制、担保财产、担保法锁存在,三角债当事人不必都过分的依赖合同来保驾护航了,也不必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拿合同是问了,该严格的比普通三角债合同严格许多倍数,该宽松的也恰到好处。即使是担保物权关系破裂了,反担保物权关系依然存在,依然能够发挥对于第三人事后弥补的救济作用。很多时候,有很多人为三角债困苦不堪、焦头烂额,其实那是普通三角债惹的祸。普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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