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戒毒的相关事项,这是全社会长期性艰巨性的任务。
三、普通物权法之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侵权责任法》是一部重要的普通物权法,对于各种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和人身权进行全面的规范,有很大的适用范围和很好的实用价值。针对“不得出质的动产”以及零物权的问题,从中可以找到许多对应的法律座标。
《侵权责任法》第41条至第47条,集中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对于消费者及其他权利人权利的侵害: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4)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5)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6)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7)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72条规定,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15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害;(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这项规定,比物权法之物权请求权和民法通则之财产请求权的规定更加全面。
从以上《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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