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应收账款出质,是以良好的社会信用和完善的金融机制作为基础,我国目前不具备这种现实条件等。
《解读》中后列出了赞方的4点“可行”的理由:一是实践有需要。二是有理论基础。三是符合国际通用规则。四是风险可控。对商业风险,当事人可以自己评估,通过合同约定和采取监控措施等来降低风险。物权法采纳了后一种意见,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可以出质。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223条
相关名词:
〖权利质权〗〖权利质权的种类〗
字数:38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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