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书楼 > 网游小说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TXT下载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列表 > 第844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22-2(第4节)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作者:丝园  加入书架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丝园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全文阅读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第1037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5(20-02-28)    第103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1(20-02-28)    第103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0(20-02-28)    

第844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22-2(第4节)

物权谈物权、就债权谈债权,不知道物权与债权之间到底是个什么关系,不知道总债权与主债权到底是个什么关系,更不知道法律关系、合同关系、物权关系、信托关系、对世关系与法锁关系之间到底是个什么关系。

问题还在于,估计从大学生学习考试到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学习考试,难以避免担保物权、留置权之“从属性”的题目出现,如填空题、判断题和名词解释等类型的题目等,因为此项命题与问题是担保物权或留置权中一个精华、要点部分。

本法第198条关于抵押权实现后“(债权数额)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指抵押权消灭以后,债的法锁关系依然存在,这个规定,同样地适用于最高额抵押权的实现情形;

本法第221条关于动产质权实现后“(债权数额)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指动产质权消灭以后,债的法锁关系依然存在,这个规定,同样地适用于最高额质权的实现情形;

本法第240条关于留置权实现后“(债权数额)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指动产留置权消灭以后,留置权债的法锁关系依然存在。所有这些,无一例外地证实,各种担保物权是可以独立运行的,且其债的法锁关系是可以保留下来的。同时也证实了一个真理:主债权的消灭,并不必然地导致留置权所担保债权的消灭,物权的消灭与债权有一定关联,但不是绝对消灭的,除非主债权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鉴于以上本身的问题和连锁反应的问题出现,笔者呼吁:业界要尽快梳理、重新评估和修正关于担保物权、留置权之“从属性”的理论主张,并以新的理论主张来替换旧的主张,不再出现这种印刷的版本和出现这种考试题目。

各种各级担保物权法中,法锁关系是个轴心,一切相关的法律关系、合同关系、物权关系、信托关系、对世关系等都是围绕着担保法锁关系转动的,留置权所并联的法锁关系也不例外。

就某种意义上说,留置权并列的法锁关系并不亚于担保法律关系。因为成文法对于留置权和担保法锁关系只不过是建设性、指导性的意见,而留置权所并列的债权关系已经超过了担保法律关系的范围,由习惯法、道德法等不成文所补充。物权法之留置权部分才10个条款,实践中是远远不够用的。

留置权物权关系的特性,通说与教科书上始终认为是三大特性:从属性、法定性、不可分性。应当说留置权物权关系的属性不止这些,或者说个别的属性如“从属性”还值得商榷。

有的教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