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书楼 > 网游小说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TXT下载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列表 > 第86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42-2(第3节)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作者:丝园  加入书架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丝园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全文阅读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第1037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5(20-02-28)    第103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1(20-02-28)    第103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0(20-02-28)    

第86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42-2(第3节)

有损害的,按照侵权损害程度各自负责。

侵权责任法是在物权法颁布实施以后进行刷新的专门法,第十五条明文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物权法是从物权保护的角度来阐述侵权责任方式的,民法通则是从保护财产权的角度来阐述侵权责任方式的,都没有涉及到人身权的保护方式。侵权责任法从保护物权、财产权和人身权几个角度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富有新意与更好的成效。

2.留置权人妥善保管留置物是法定的义务,甚至于是法定的责任。

留置权人妥善保管留置物法定义务,是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妥善保管,是指留置权人应当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所留置的财产。对保管未予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的,即为保管不善。而在实际中应当根据一般交易上的观念,以一个有知识有经验的理性人所应具有的标准来加以衡量。

(2)过错推定。只要留置物毁损、灭失,而留置权人又不能证明自己对留置物进行了妥善保管的,就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留置权人能够证明自己对留置物已尽必要的注意,采取适当措施进行了妥善保管的,则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3)法定的义务。无论合同中是否记载了此项义务,留置权人都必须履行。

(4)限制条件。原则上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使用、出租留置物,或者擅自将留置物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但留置权人出于保管的需要,为使留置物不因闲置而损害,在必要的范围内有使用留置物的权利。如适当使用留置的机动车辆或者机械以防止生锈等。

二、义务的性质与意义

留置权人妥善保管留置物义务,其包含的意义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留置权人妥善保管留置物是法定的义务,不以合同论成败利钝。

无论普通占有合同或者是担保占有合同是否注明了留置权人妥善保管留置物义务,留置权人应当自觉地履行妥善保管留置物义务。原则上,合同注明了的比未注明的有一定准确度效力,否则没有准确度的效力;担保占有合同的效力一般优于普通占有合同的效力,但赔偿标的物毁损的损失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