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书楼 > 网游小说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TXT下载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列表 > 第877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53-2(第2节)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作者:丝园  加入书架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丝园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全文阅读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第1037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5(20-02-28)    第103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1(20-02-28)    第103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0(20-02-28)    

第877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53-2(第2节)

。于处分留置财产之前,留置权人未经过与债务人协议这一程序,或者协议时没有达成一致同意,所有的擅自处分行为,都是不合法、不规范的行为,理应予以预防与纠正,不能怂恿留置权人肆意、随意处分留置财产。

2、筹集资金等方式

所谓筹集资金等方式,是指债务人自筹资金、拆借资金、借贷现金等方式用于清偿债务,这样就可以减轻对于处分留置财产的压力,以资金、现金清偿债务也方便快捷,很受债权人欢迎。除此之外,用于清偿债务的方式方法可以不拘一格,支票、汇票、本票、股票、股权、债券、基金份额、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等金钱或者权利来兑现债权均可,或者通过保证金、或者第三人的保证等办法进行重新担保均可,只要是债权人同意就行。所有这些方式方法,应当是清偿债权债务的另外一个途径,而且往往被当事人当作第一途径来看待。

3、处分留置财产的当事人

所谓处分留置财产的当事人,通常是指留置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共同行使的处分权,甚至于留置权人可以作为主要的处分权人对待。

倘若是由人民法院主持处分留置财产的,处分留置财产的当事人是法院和留置权人双方,这里的当事人则发生了重大变化。债务人一而再、再而三地一直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和法律都忍耐到了极限,从人民法院宣布强制执行的当日起,就已经剥夺了债务人的财产所有权与处分权。况且,法院执行的处分权不是意定的处分权,而是法定的处分权,无需经过债务人即留置财产所有权人达成一致性的协议便可处分,便可拍卖、变卖但不包括折价处理该留置财产,满足债权人优先清偿债权的请求权。

由人民法院主持处分留置财产的,一般不包括折价处理该留置财产这一方式,除非债务人同意法院和债权人这样干。过去几十年来的法律实践中,有些无良法官假借折价处理扣留物或者帮助处理留置财产之机,对于紧俏物、畅销品大肆杀价,为自己或者为自己和利益关系人谋取私利,损害了被执行人的利益,同时对于债权人的完全受偿权也相当不利。

物权法和担保法规定了“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执行这一规定也不是到处一帆风顺的。有些商品价格波动很大,经常大涨大落,即使是以其中间价格、平均价格来衡量其市场价格,这两者之间同样也有差别。倘若在留置财产交易过程中失利,不仅是债务人蒙受了经济损失,同时对于债权人的完全受偿权也相当不利。

3、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