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书楼 > 网游小说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TXT下载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列表 > 第880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56-2(第5节)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作者:丝园  加入书架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丝园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全文阅读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第1037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5(20-02-28)    第103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1(20-02-28)    第103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0(20-02-28)    

第880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56-2(第5节)

受偿权了。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当存在多个受偿对象时,或者存在其他担保物权等中低端债权人时,甚至于存在普通债权人等最低端债权人时,那么,留置财产变现后的价款最先应当由留置权人来完全清偿;完全清偿留置权人的债权后,剩余部分再依物权的权势分别清偿;如果留置权人的债权没有得到完全清偿,那么其他担保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没有就价款清偿的份了。

二则:以相对优势成立一个留置权可以排除其他的留置权

1.单一留置权多个留置权人按债权份额确定的同等受偿权。

同时成立单一留置权,同一留置财产上存在多个留置权人时,应当按照每个留置权人的份额进行清偿,这其实是留置权人内部的事务。实际上,多个留置权人是同享一个留置权。那么,多个留置权人就同一留置财产变现后的价款进行清偿时,各个留置权人的身份是“合伙留置权人”。

2.按成立留置权的先后排位确定优先受偿权与完全受偿权。

一般而论,合伙留置权人是同时出现并同时占有控制同一留置财产的。如果单人的留置权成立后,经过债务人与该单一留置权人协商成立合伙留置权,那么,原单一留置权人就变成了合伙留置权人,与其他的合伙留置权人共享一个留置权。

理论上,由原单一留置权人就变成了合伙留置权人,应当保留其最优先受偿权,对于新入伙的合伙留置权人仍然有一定的内部排他性。先成立单一留置权并后合伙的先受偿,该合伙留置权人完全清偿债权后,剩下的价款让其他的合伙留置权人按同等级同排位的债权份额清偿。

3.按成立留置权的先后排位确定优先受偿权与完全受偿权。

如果合伙的留置权成立后,经过债务人与该合伙的留置权协商成立“复式合伙留置权”,那么,与其他新入伙的合伙留置权人共享一个留置权。理论上,由原非复式留置权人就变成了复式合伙留置权人,应当保留其最优先受偿权,对于新入伙的合伙留置权人仍然有一定的内部排他性。

原则上,先成立合伙留置权的先受偿,该合伙留置权人完全清偿债权后,剩下的价款让其他的合伙留置权人按同等级同排位的债权份额清偿。

三、多退少补原则

多退少补原则,是货物交易、价值交易和权钱交易中最常见和最通用的原则。留置权的实现,同样适合于多退少补原则。

多退少补原则是个算术规则,遵循这个原则的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