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顾的占有关系,种类繁多又容易发生变化的占有关系,外表强悍里面脆弱的占有关系,对于监管公共财产、保护绝大多数人利益产生了许许多多的难以想象的复杂问题。
古往今来,关于如何有效地保护公共财产、防止坏人侵占与破坏等,都是历史性、世界性的大难题。严刑峻法不行,就来一个全民的道德法;全民道德法不行,就来一个严刑峻法,抓到一个贪官污吏就灭他九族;两种办法都使用光了还不行,那么,这样的社会是彻底烂透了。
国家财产崩溃以后,最大难临头的,不是那些窃国大盗,不是那些十恶不赦的贪官污吏,而是那些最可怜巴巴的老百姓。由此可见,所谓“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不是虚的,关键时刻是能够见真情的。
民谚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哲学家说“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国家财产的大量流失,关键在于直接占有者带头瓜分、鲸吞国有资产,篡夺所有权人的权利。如今的和砷逆党们更加百倍的疯狂、千倍的狡猾、万般的恶毒,简直是吃人不吐骨头,不仅仅是损公肥私和毁损人民福祉的问题,而且是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的问题。
物权法第56条特别严肃地规定:“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这是中国物权法的最高指示,对于严重的物权斗争,我们一定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要像念经一样的天天念,要像祷告一样的天天祷!要把各种侵占国家财产的违法犯罪分子全部消灭光!
二、国家专属占有物
指国家专属所有权钦定的全封闭式非流通物,包括此类有形物、无形物和专控的权利在内是国家专属占有控制的。物的占有属性为最高控制等级,不是以经济效益、而是以国家安全与社会效益衡量物的利用价值。并且对内与对外的法律责任与法律效力是一致的。
第一类,绝对的国家专属占有物。
其特征是为了国家安全或者国防安全而作为最高等级的专控对象,物和物权呈永久恒定式。军事上的无线电频谱资源(无形物)所有权、国防资产包括核武器之类的国家机密物,关系国家的安全战略,不得流通的或者永远保留的,一律作为国家专属占有物,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专门控制,不得进入一切的流通领域,包括国内的和国际的流通领域在内。
国家的领土主权、领海主权、领空主权也是国家的最大宗、最敏感的专属占有物、永久占有物,包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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