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物权等级、保护期限较长、法律效力较高等个性特点。
物权保护请求权,根据占有制、占有权、占有人、占有物,关联到的占有条件、占有情势、占有状态、占有形态、占有形式、占有关系、占有效力以及占有保护、占有限制等等方面的问题分析,有的是与占有保护请求权密切相关,有的是独立行使的。
其中,一般而论,有权占有人与无权占有人发生占有保护矛盾时,等到无权占有人对恶意处分人行使占有保护请求权以后,才开始对于无权占有人行使物权保护请求权。前期行使占有保护请求权是短暂性的,是为后期行使物权保护请求权创造条件作铺垫的。
以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为例,行使占有保护请求权是受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限制的,而行使物权保护请求权是不受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限制的。于法律效力方面,这是最明显的区别之一。
再者,损害赔偿请求权,基本上是有权占有人的专利。而无权占有人没有特殊的原因,就根本无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说,行使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与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不大,跨过占有物排除妨害请求权和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而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十分罕见;行使物权保护请求权的,与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非常之大,跨过占有物排除妨害请求权和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而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十分罕见常见。
同是占有物排除妨害请求权和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行使占有保护请求权时没有优先权,行使物权保护请求权却有优先权。于法律效力方面,这也是最明显的区别之一。
实际上,有权占有人的队伍最为庞大,各种所有制的、各种所有权的、各种他物权人的有权占有人,会构成数十种占有人、占有关系、占有形式,而且与各种普通债权、担保债权纠结在一起,使得物债权、债物权更加多样化与复杂化,物权保护请求权呈现出异彩纷呈的壮丽景观。
等级森严是物权保护请求权系列对象中最大的特点。
普通物权占有保护系列中,以所有权为龙头,用益物权殿后,接着是用益权、单一使用权、单一占有权、享用权、享占有权等,并与各种各样的中介式、信托式普通物权构成等级制占有体制。一般而论,等级越高的优先占有权和物权保护请求权就越强,否则就越弱,以专属所有权为最强,以无优先权的单一占有权为最弱。
为了防止所有权人的权利过于膨胀,法律关系上,既授予所有权人以自物权类别的物权保护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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