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型占有妨害。
此种占有妨害,一般发生在相邻关系、共有关系或者连带关系的利害人之物或人的妨害,以自然物的妨害为主要表现形式。
譬如,妨害人种植的大树及其树根将通路拱起,或将邻居的墙脚拱发成裂痕,或者大树及其树枝、树桠对邻居的墙壁或者院墙和屋顶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妨害等。对于自然型占有妨害,程度较严重的可定义为排除危险请求权。
一般而论,多数自然型占有妨害,可以与排除妨害请求权与排除危险请求权合并使用,但合并后的物权请求权价值应当是统一的,而且应当是由妨害的程度来决定的。
2.人工型占有妨害。
此种占有妨害,一般发生在相邻关系、共有关系或者连带关系的利害人之人与物的妨害,以人的不当行为造成妨害为主要表现形式。
譬如,妨害人因拆建房屋,在邻居周围堆积如山的建筑垃圾,影响到出行、卫生与环境观瞻,是由人为造成的占有妨害。在公共楼道中胡乱堆放杂物,在房屋周围乱倒垃圾等,情形与上面的相仿。当然,多数人工型占有妨害是进行式占有妨碍。
如借用人、租赁人逾期不归还原物,善意占有人或者恶意占有人不主动归还原物,储运人、中介人不按照委托人(占有人)约定的期限将货物交付予受让人,维护修理人不按照委托人(占有人)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保质保量维护修理,以及各种人为的占有妨害,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可以认为在占有保护四大类型中,数直接的间接的人工型占有妨害的形式最多,变种也最多。
占有妨害除去权的相对人,即妨害占有的当事人。数人相继为妨害的,以现有妨害的人为请求权的相对人;继续妨害的,占有人可请求继续相对人停止妨害;一次妨害的,占有人可请求一次相对人停止妨害。
排除妨害的费用,应由妨害人负担;如妨害人不负担,占有人可请求赔偿损失或者经济补偿。
占有人自行除去妨害的,其费用可依无因管理的规定向相对人偿还。此项无因管理之债的法锁,一般是单一法锁,不是双向法锁,占有人是债权人,相对人是债务人。除此之外,如占有人需要向无因管理人(限善意占有人)支付善良保管费用的,才是双向法锁,占有人是除去占有妨害费用的债权人,同时是善良保管费用的债务人—相对人是除去占有妨害费用的债务人,同时是善良保管费用的债权人。但是,双向法锁应当是个别特殊情况发生,善良保管费用远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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