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系系统、主干系统与枝节系统、内部系统与外部系统;还有强势物权系统与弱势物权系统、优质物权系统与劣质物权系统、优先物权系统与后进物权系统、长期物权系统与短期物权系统、先天物权系统与后生物权系统、公示物权系统与合同物权系统、制式物权系统与自由物权系统;还有公益物权系统、共益物权系统、私益物权系统、自益物权系统、他益物权系统、纯义务物权系统;还有纯物权系统、物债权系统、债物权系统,以及无物权系统、零物权系统等等。
从超大型、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到超微型的物权,都包括在中国物权法的物权网络系统中,几乎构成了密布于整个中国物权社会的天罗地网,将各种物权人、物权关系和几乎各种物权一网打尽。
1、普通物权系统
所有权系统、用益物权系统以及其他的普通物权系统,均为普通物权系统,是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须臾不可分离的大众化物权系统。
所有权系统中,客观存在专属、专有、专控、一般所有权和制度信托、普通信托所有权,以及附所有制的所有权与自由体制所有权。
用益物权系统中,客观存在一般、特殊、专有、国际专属用益物权和制度信托、普通信托用益物权。其中,经济活动中的自由用益物权,是一般用益物权。由农村集体所有制派生出的承包土地经营权,既是特殊、专有的又是制度信托的用益物权。
人们对物的占有权、使用权以及收益权、处分权,以及支配权、管领权、统治权、控制权,是每个人每天经常发生、必须发生的,社会化普通物权和个体化普通物权组成了极其庞大的普通物权系统,经常不断地维护普通物权的生态系统,进行良性循环,生生不息。
普通物权系统中天王级的所有权,是天马行空式的自物权。可以从普通物权系统中进入担保物权系统、制度物权系统、政策物权系统、技术物权系统,也有一些残留在习惯物权系统、自然物权系统、道德物权系统或者逻辑物权系统,在不同的物权系统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2、担保物权系统
抵押权系统、质权系统、留置权系统,都是担保物权法的子系统,都是从普通物权系统演化升格起来的优化组合系统,全部无一例外。
担保物权系统,既有担保物权体制、又有担保债权体制,统称为担保法锁体制。物保、人保、权利保以及转保、反担保等担保方式可以自由选择与组合。采取反定限物权、反物权化方针和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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