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物权。精确权能物权与模糊权能物权。成长物权与裂变物权。中兴物权与衰亡物权。法定数理物权与约定数理物权。正规物权与准照物权。
第三类:等级物权与平等物权。高级物权与低级物权。身份物权与人格物权。纯粹物权与混合物权。独立物权与共有物权。公益物权与私益物权。共益物权与他益物权。特殊物权与一般物权。特种物权与普通物权。强制物权与自由物权。法定物权与意定物权。法锁物权与纯粹物权。登记物权与合同物权。先天物权与后天物权。重点物权与次要物权。本位物权与连带物权。保全物权与放弃物权。
第四类:正物权化方针物权与反物权化方针物权。所有制中心物权与所有权中心物权。对立物权与统一物权。排他物权与同一物权。肯定物权与否定物权。实证物权与假说物权。或然物权与定然物权。原因物权与结果物权。制度物权与政策物权。普通物权与担保物权。科学物权与技术物权。成文法物权与非成文法物权。信托物权与双重信托物权。制度信托物权与普通信托物权。事实物权与逻辑物权。善意取得物权与恶意取得零物权。权大物权与义大物权。责任物权与免责物权。公了物权与私了物权。司法仲裁物权与法院判决物权。永久保护物权与时效保护物权。
以上172种物权类型只是简单的列举,其实还有很多没有列举出来。仅仅对物权之形式逻辑推理是够难受的,倘若对更深层次更复杂的对象进行形式逻辑推理,或许相当于百次方的方程式了。
形式逻辑推理的作用是很大的。仅仅运用真与假、是与非这样不相容的逻辑判断,还可以判断出法律条文的正误优劣程度出来。排列法律条文只是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认为“缺什么,列什么”,至于形式逻辑或者辩证逻辑这些玩艺儿可以忽略掉了。
既然物权法那么深奥,并且条文中没有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内容,铁定了倒逼我们在全面理解物权法过程中必须自学自用这些逻辑物权法。
2、辩证逻辑物权法
辩证逻辑物权法,包括自然、历史、朴素类等哲学辩证逻辑物权法,是运用唯物主义物权法来对抗唯心主义物权法,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是解析系统物权法的有力工具,比形式逻辑物权法更胜一筹。
每个人是社会的一分子,亦即有血有肉的社会人,为所有制关系法所领导所约束。论及所有制关系,自然而然地联系到社会关系与对世关系,自然而然地受到辩证逻辑物权法的追踪。树立唯物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1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