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之年为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是明星效应起到了掩护作用。史玉柱从创业伊始就不惜血本地铺天盖地地做广告,在30年里花的广告费多达十几亿元,在出事之前花费了数亿元。这些明星效应,抵销了部分的舆情愤怒,以形象之美掩盖了行为之丑,从而唤起部分人的同情心,最后化干戈为玉帛,君子一笑泯恩仇。
大家是否还记得,曾经有个风头强盛的女明星之晓庆公司偷税达667万元,这对于一般平民百姓的企业法人来说就是个死罪。然而这个女明星被关押1年就被释放了,顶罪的是她的妹夫靖军。刘晓庆说我平常演出繁忙,公司的业务全权委托妹夫打理,所以本人对于本公司偷税之事根本不知情。刘晓庆聘请的律师京城司法界刑事辩护4大律师许兰亭、钱列阳、李肖霖和张青松为刘晓庆所做的无罪辩护,则起到了关键作用。
2002年6月20日,刘晓庆因其所办公司涉嫌偷税,被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7月24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刘晓庆被依法逮捕。公安、税务机关侦查及调查证实,刘晓庆作为其所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个人行为已涉嫌偷税犯罪。在之后一年半时间内,刘晓庆税案被炒得沸沸扬扬。许兰亭、钱列阳等人接手该案后,开始为刘晓庆做无罪辩护,4位律师认为,在本案中,“有错”和“有罪”差别很大。刘晓庆不懂得管理,公司出现偷税案,她的责任是疏于管理。对公司出现的问题,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这种责任是一般责任——行政责任,而不是严格责任——刑事责任。犯罪必须有犯罪事实和犯罪故意才能被认定。(新浪影音娱乐2004年04月07日《晓庆公司偷税案一审宣判刘晓庆无罪几成定局》)
2004年4月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偷税罪判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罚金710万元,以偷税罪判处被告人(晓庆公司总经理)靖军有期徒刑三年。判决对52项公诉机关指控的偷税事实的认定情况逐一作了说明。由于证据原因,法院对此前公诉机关指控的一部分偷税事实不予支持,因而将原来指控的偷税数额848万余元减少为667万余元。
透过刘晓庆案件,不难看出几种端倪:
一是明星和明星企业确实存在名人效应。这种效应由社会感染到了法律层面就赋予了新含义,于特定情势下可以融会变通。如“罚了不打”仍然在一定的局部范围内起作用,至于“又罚又打”的对象是在证据充足的情势下进行的。
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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