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续期”、“拾物得赏”、“拟定动产集合抵押权”、“票据质权”、“债券质权”、“基金份额质权”、“股权质权”、“商标质权”、“专利质权”、“著作质权”、“应收账款质权”、“民事留置权”、“商事留置权”、“特别留置权”和“法定物权”、“物权优于债权”等等,亮点问题不胜枚举。
技术性亮点,是中国物权法一改往年各国关于物权概念不科学、不准确的严重缺陷。“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以及“抵押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和“留置权”等重要概念,权能设计上、内涵与外延上都准确到位。可以说,中国物权科学技术水平已经走在世界的前列。
更大亮点,是科学规定了国家财产防火墙、集体财产防火墙、私人财产防火墙。从规范化保护到制度化保护,从个别化保护到一体化保护,从实体法保护到工具法保护,从旧式保护到新式保护,从5项式保护到4项式保护和3项式保护,可区分为第一梯队、第二梯队、第三梯队不同层次的财产保护方式。
物权法的最大亮点,是“依据宪法”,一举攻克了“民法是私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堡垒,大量公法的内容挺进到了物权法里面,把微观物权法改造成宏观物权法,物权法的质量基本得以保障。
当今世界,是时势造就物权法,不是物权法造时势。物权法可以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让人们过上更加美好的法律生活,但无法保证每个人都能脱贫致富。
就是说,物权法有很多亮点和亮点团,只是为大家提供了平等竞争的机会,而每个人的基础条件和发展机遇并不相同,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不是一下子能够消除的。
物权法有很多亮点和亮点团,是专门为物权人送权力、送财富、送金钱和送定心丸来的,在确认、保护与规范、调整物权方面别具一格,令每个当事人心服口服。由于是公法、私法、民法、商法“四合一”式的宏观物权法,故溯及效力、追击效力、执行效力是一流的。
物权法是新一代的战斗机,有很多绵里藏针的威力。他打破了《合同法》的常规,把合同生效主义提升到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动产交付生效主义。他并不强迫你登记,也不强迫你交付,只是告诉你这是物权变动的规矩,你自己看着办吧。
倘若只迷信合同生效主义,不相信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动产交付生效主义,偏偏要与物权法对着干,那么到时候你吃不了兜着走,自酿的苦果各自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8页 / 共1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