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舟翻开书。扉页上他写的那张便签还在——瘦硬的笔迹写着“这本是我在潘家园找到的。比当年那本旧一点,但版本更好。如果你还愿意,我想跟你一起把它修好。”便签的边缘被她用薄棉纸小心地托了一层,防止碎裂。那层棉纸极薄,薄到几乎透明,但他看见了。因为他看的是每一个她动过手的细节——棉纸的边缘裁得整整齐齐,黏合处没有一丝多余的浆糊,说明她做这件事的时候手指和做别的事时一样稳。
他翻到最后一页。那里夹着一张新的便签,不是他写的,是她的字——清秀的小楷:“修好了。”
没有多余的修饰,没有抬头,没有落款。就三个字。
他看了这三个字很久。久到砂锅里的梨汤开始咕嘟咕嘟地冒泡,久到窗台上的三花猫伸了个懒腰换了个姿势继续睡,久到林微言站起来去揭开锅盖搅了一下汤又坐回来。
“你一个人修完的?”他问。
“嗯。”林微言说,“修了一周。书脊的裂口比较深,补了三层才补平。你摸摸那里——”
她拉过他的手,让他的指尖落在一个平整的接缝处。做完这个动作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她很快缩回手,但沈砚舟的手指还停在那里,没有移开。
“缝得很平。”他说,然后把书合上,小心地放在桌上。他做这个动作的时候,手掌在书面上停留了片刻。那片刻很短,短到林微言如果是眨了一下眼就会错过。但她没有眨眼。她看见他指腹上有一道细细的疤——是被纸割的。他以前翻案卷时经常被纸割伤手,每次割伤了都不贴创可贴,说贴上影响翻页的速度。现在那道疤还在,细细长长的,从指根一直划到第二个指节。
“你的手还跟以前一样。”她说。
“什么?”
“被纸割了也不贴创可贴。”
沈砚舟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似乎也是第一次注意到那道疤。他把手指翻过来覆过去地看了看,然后把手放在膝盖上。“习惯了。案卷的纸比古籍的纸还锋利。”
砂锅里的梨汤开始冒大泡了。林微言站起来去关火,揭开锅盖,一股甜丝丝的蒸汽腾地冒出来,糊了她一脸。她眯着眼睛用勺子舀了一点汤尝了尝味道,又往锅里加了几颗冰糖。
“这道疤我记得,”她背对着他说,“是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在图书馆帮我搬书,被一本旧法典的铜版纸划了手。血滴在我的《花间集》上,染红了扉页。你当时慌得不行,拿袖子去擦,越擦越花。”
“那本书后来你修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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