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的偏好。她最近确实熬夜多,上周在电话里顺口提了一句“修完这批书要去吃一碗热乎的酒酿圆子”,当时周明宇只是“嗯”了一声,没有多说什么。
她随口提的话,他都记着。
林微言看着那碗酒酿圆子,忽然觉得自己欠了他很多东西。
“周医生,你不用每次都这么麻烦——”
“不麻烦。”周明宇打断她,语气比平时快了一点,像是怕她把拒绝的话说完整,“就是顺路。医院到巷子口骑电动车八分钟,甜品店在中间,真的是顺路。”
他强调了两次“顺路”,林微言心里就更清楚了——这个世上没有那么多顺路,所有的顺路都是提前查好路线、算好时间、绕了远路之后假装出来的漫不经心。
“你坐,我给你倒杯茶。”她转身去拿茶壶。
“不用了,我——”周明宇顿了一下,深吸一口气,“微言,我有话想跟你说。”
林微言拿着茶壶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其实她知道他要说什么。
女孩子在这种事情上总有一种天生的敏感,从一个人的眼神里,从他说话的节奏里,从他突然变得正式的语气里,从他在一个普通的工作日下午特意调休跑来书店的样子里,就能猜到大半。之前好几次,周明宇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也都看在眼里。
她曾经以为,只要他咽回去,自己就可以装作不知道。但现在他显然不想再咽了。
她把茶壶放回原处,转过身,靠在工作台边上,两只手撑在身后的台面上,指尖微微发凉。
“你说。”
周明宇站在她面前三步远的地方,那个距离刚好——不远不近,既不会让她觉得有压迫感,又近到能看清她睫毛的弧度。
“我喜欢你。”他说。
这四个字落在旧书店的空气里,很轻,很稳,没有颤音,没有任何修饰。周明宇的表达就是这样——干脆、得体,连告白都像在做病历记录,把所有的症状都陈列清楚,然后等待诊断。
“从三年前第一次在书店见到你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了。那时候你正在修一本《诗经》,手指被裁纸刀划了一道口子,贴了创可贴继续干活。我想帮你,你说不用,自己能把伤口处理好。那时候我就在想,这个女孩子怎么这么倔。”
他笑了一下,笑容里有一点苦涩。
“后来这三年,我看着你一个人搬书、一个人修书、一个人打烊、一个人走过下雨的巷子。你从来不主动找人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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