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竹制书签,粗糙温润,有竹子特有的清香。燕子的翅膀线条歪歪扭扭,看着像个初学者刻的。他握紧书签大步追了上去。
“五块钱就想收买我?我可是给你买了一整本叶芝。”
“那你退回来。”
“不退。”他把书签放进衬衫口袋里,“这辈子都不退。”
他们在潘家园逛到了中午,又在路边的小馆子里吃了两碗炸酱面。面是手擀的,酱是六必居的,黄瓜丝切得很粗,蒜瓣是整个上的。林微言把蒜瓣拍碎拌在面里,吃得毫无形象,嘴角沾了酱汁也不知道。沈砚舟从桌上抽了张纸巾递给她,她接过去擦了一下继续埋头吃面。阳光从店门外斜斜地照进来照在她的侧脸上,她嘴角还沾着炸酱,看起来跟那个在修复台上跟放大镜较劲的古籍修复师判若两人。她在一个最普通的午后变成了一个女孩子,而这一刻她是他的。这个念头忽然从脑子里冒出来,他自己都觉得矫情,但他没有把它赶走。
回去的路上林微言靠在副驾驶座上抱着帆布袋闭眼假寐,帆布袋鼓鼓囊囊的装着一天的收获。沈砚舟发动车子,引擎的震动让她微微皱了皱眉,他看到了便把空调温度调高了一点,又把音响音量调到最小。开到第三个红绿灯路口等红灯的时候他转头看了她一眼,她睡着了,呼吸平稳,睫毛偶尔轻颤。阳光透过车窗照在她脸上,把她额前的碎发染成浅金色。他的手搭在方向盘上,指尖一下一下地轻轻敲着皮革套,心里在想一件事——他这辈子做了很多事,打了很多官司,赢了很多案子,但没有一件事比今天在潘家园的地摊上,看她蹲在那里翻旧书的样子,更让他觉得——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