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威严但冰冷;要么太软,像舞池里那些只会说漂亮话的公子哥。他不是太硬也不是太软,他是活的,有一种说不出的生命力,像是刚刚从塞外骑着马跑回来的,身上还带着风沙的干燥气。
我在他掌心转了一个圈,月白色的旗袍下摆轻轻飘起来。
“你跳得很好。”
“你带得好。”
他笑了。
“你这张嘴,跟我的一个朋友很像。”
“是谁?”
“算了,不提她。”
我后来才知道,他说的那个朋友,是他妻子于凤至。但在那个晚上,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个穿白西装的人笑起来嘴角有一点天生的弧度,他的手很稳,他的舞步不快不慢。
我忽然觉得他不属于他自己。这种感觉很奇怪,他站在舞池中央,所有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他是奉天城最耀眼的少帅,但我觉得他像一只被绳子拴住的鹰,飞得再高也挣不脱那根线。
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这种感觉,但那天晚上回家的马车上,我把高跟鞋脱下来放在脚边,赤脚踩在车毯上,月光从车窗外照进来。
“姐,那个少帅,他和别人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他不属于他自己。”
“你说什么傻话,他是少帅,整个东北都是他家的。”
我没有解释。十六岁的我说不清楚那种感觉,但我隐隐觉得他想做的事太多,想挣脱的东西也太多。他站在光芒里,光芒越亮,阴影越长。
我不知道为什么,想去扶他——不是现在,是将来有一天他会需要有人扶一把。我愿意做那个在所有人都散去之后,还留在他身边替他掸去大衣上雪花的人。
蔡公馆那场舞会之后,北陵成了我们的避世之所。他在沈阳郊外有一栋别墅,冬天院子里积了很厚的雪,他教我骑马,我给他弹琵琶。他有时候从外面回来,披着一身雪,我替他掸去大衣上的雪花,他握住我的手。
“你的手比我还凉,怎么不先暖暖自己?”
“炉火是我烧的。烧火的人手不冷。”
他笑了。
“你这张嘴,比奉天的风还硬。”
那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没有帅府,没有原配,没有那些等着看笑话的人。只有他和我,和一盆烧得通红的炭火。
后来他把我带进了帅府。没有聘礼,没有花轿,没有名分。我是以私人秘书的身份住进帅府东院的——对外我是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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